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

更新时间:2023-08-15 17:39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英文名: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Government,葡萄牙语:Govern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澳门特别行政区,简称:澳门特区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首长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总部位于澳门南湾大马路131号。

澳门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16世纪中叶以后,澳门被葡萄牙逐步非法侵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多次阐明澳门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主张通过谈判解决澳门问题。1984年10月,邓小平提出将与香港一样,以“一国两制”方针解决澳门问题。1987年4月,中葡两国政府通过平等协商就澳门问题达成协议并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中国于1999年12月20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式成立,取代了澳门政权移交前葡萄牙殖民地时期的澳葡政府。第一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何厚。2019年12月20日上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监誓下,贺一诚宣誓就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设有行政法务司、经济财政司、保安司、社会文化司、运输工务司,各司下设若干个局或局级机构,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咨询组织。根据基本法,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由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历史沿革

历史背景

澳门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从秦朝开始,澳门便被纳入中国版图,成为南海郡番禺县属的一部分,至宋代属香山县并沿用下来。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广州市舶司迁至澳门,澳门正式开埠并发展成为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口。16世纪中叶以后,澳门被葡萄牙逐步非法侵占。

1928年,国民政府葡萄牙政府签订了《中葡友好通商条约》,该条约仅对关税税则、商业事务等事项重新做了规定,并未涉及澳门归属问题,葡萄牙占领并管理澳门的情况没有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多次阐明澳门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主张通过谈判解决澳门问题。

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革命成功,新政府实行非殖民地化政策,承认澳门是被葡萄牙非法侵略的,是当前葡国管治下的一个中国领土,澳门的主权属于中国。1984年10月,邓小平提出将与香港一样,以“一国两制”方针解决澳门问题。

1986年,中葡两国政府于开始为澳门问题展开合共四轮谈判。1987年4月13日,两国总理在北京签订《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及两个附件。联合声明说,澳门地区(包括澳门半岛、氹仔和路环岛)是中国的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中国承诺向澳门实行一国两制,保障澳门人可享有“高度自治、澳人治澳”的权利。1993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以保障国家对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1998年5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成立,担负推举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等重要职责。1999年5月15日,在澳门特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进行的行政长官选举中,何厚铧以超过八成的得票率当选。同月24日,获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颁发任命令。

特区政府成立

1999年12月20日零时,在中葡两国元首的见证下,第127任澳门总督韦奇立和第1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于澳门新口岸交接仪式会场场内交接澳门政权。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政府主要官员等宣誓就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式成立,取代了澳门政权移交前葡萄牙殖民地时期的澳葡政府。

2009年7月26日,崔世安当选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人选,他于2014年12月20日连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2019年8月25日,贺一诚当选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人选。2019年12月20日上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监誓,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贺一诚宣誓就职。

2024年1月1日,澳门特区第20/2023号法律《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生效,优化了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的管理及流程,标志着澳门特别行政区从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上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

组织架构

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也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的首长,依照基本法对中央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行政长官在澳门通过选举产生,由中央政府任命,每届任期5年。

行政机关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设有行政法务司、经济财政司、保安司、社会文化司、运输工务司,各司下设若干个局或局级机构,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咨询组织。根据基本法,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由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主要官员

历任行政长官

现任官员

政府总部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位于澳门南湾大马路131号。

相关事件

特区政府回应欧盟涉澳年度报告

2024年,欧盟发表所谓“2023年澳门特区年度报告”,对澳门的政治和社会发展情况作出一些不实评论,对澳门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等多项法律进行指责,澳门特区政府6月13日发表回应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澳门特区政府重申,《维护国家安全法》的修改广泛借鉴了其他法域的立法经验,充分考量了澳门法制传统和社会实际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国际人权公约的规定。澳门特区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立法会选举法》等法律,既是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也有助于完善相关选举制度,更好地保障居民行使选举权利。澳门特区政府表示,澳门回归祖国近25年来,“一国两制”方针和《澳门基本法》得到成功落实,这是欧盟无法否认的基本事实,希望欧盟客观和公正看待。澳门特区政府强调,澳门事务属于中国内政,欧盟无权干涉,发表所谓年度报告也缺乏正当的国际法依据。欧盟在不同场合多次表示重视与澳门的合作关系,希望欧盟多做积极和有益的事,以实际行动促进双方关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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