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宝林 :曾任长治市市长

更新时间:2024-09-21 08:52

焦宝林, 1958年6月出生于忻州市东楼乡南肖村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曾获得团中央授予的中国共青团“五四”奖章和太原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光荣称号。

人物生平

1976年高中毕业回村担任了团支部书记、民兵营教导员。在忻州地区拖拉机厂当过工人。1978年3月考入山西师范大学。1982年1月毕业并获得学士。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西山矿务局工作。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西山矿务局职工大学团总支书记、局机关团委副书记、书记,局团委副书记、书记、局党委员、企管委员、团省委委员等职。1993年3月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西省委员会副书记、党组成员。1995年12月调长治市工作,先后担任长治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第六届、七届市委委员,第九届、第十届市人大代表,曾分管城建、交通、环保、旅游、组织干部工作。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他都干得十分出色。他在政治上坚强,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党性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胸怀坦荡、为人正直,顾大局、识大体,自觉地维护班子团结。他思想解放、用于创新,能够通过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提出新思路、新方法。焦宝林同志勤奋好学,积极进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注重向老同志学习,努力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取并攻读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发表了多篇有价值的调研文章。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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