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华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更新时间:2024-09-21 05:47

王兆华, 男, 1966年生,通过全省统一考试进入法院系统,先后任过书记员、助审员、庭长、纪检组长、副院长,现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人物经历

王兆华,男,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2008年7月至今,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8年4月-2008年7月,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5年6月—2008年4月,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2003年8月—2005年6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获得荣誉

工作以来,曾先后被评为哈尔滨市法院系统优秀干警标兵、办案能手、全县劳动模范标兵、十大杰出青年、孟宪福式好法官提名奖,被市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人物评价

鉴于王兆华的为人正派,为官清廉,勤政为民,又加之生得颜面白皙,所以,无论他的同事还是认识他的干群都对他肃然起敬,暗中称他为“玉面包拯”。他的一言一行树立了一个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光辉形象,在他的感召和带动下,巴彦县法院多年来无一人因廉政问题而违法违纪。

参考资料

东北基层人民法院有个热心肠“玉面包公”(图)-搜狐新闻.搜狐新闻.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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