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效禹 :青岛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

更新时间:2024-09-20 16:13

王效禹(1915年-1995年),曾用名赵尧卿,益都(今青州)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人物生平

工作经历

王效禹曾任益都县委组织部部长,渤海区党委组织科长,清河军分区副政治委员,清河地委副书记、书记兼清河军分区政治委员。

1954年,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右”时被认定为右倾,后甄别平反。

1965年6月,任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文革”开始后支持学生造反。

1967年,王效禹组织指挥造反派先后夺取中共青岛市委、市人委和山东省委、省人委党政大权,并任山东省革委会主任。

1968年4月,王效禹制造了所谓“阴谋陷害江青的重大反革命集团”政治冤案,将曾于1959年根据上级指示对江青胞兄李干卿的政治历史作为调查并如实上报的山东省公安厅原厅长张国峰、省公安厅办公室原主任叶茂林等8人,诬陷为“反革命分子”。

1968年4月,山东开始进行清理阶级队伍工作。10月,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再一次批判所谓的“二月逆流”。王效禹把“清队”与“二月逆流 ”挂起钩来,在全省发动“反复旧”运动,“清队”工作因此受阻。

1969年,王效禹被停职检查。

1971年,被撤销职务并下放劳动改造。

1979年2月,被开除党籍。

人物逝世

1995年,王效禹逝世。

人物事件

“文化大革命”初期“青岛事件”发生时,青岛市副市长王效禹公开支持学生造反,并给中央文革小组拍电报表明态度,得到康生、王力、关锋等支持,并引起毛泽东注意。

1967年1月6日,王效禹鼓动造反组织成立联合机构,联合造省、市委的反。他一面派张子石(康生之子,曾任青岛市教育局局长)赴北京向中央文革小组汇报,一面组织造反派先后夺取《青岛日报》社、青岛人民广播电台和市公安局的权。18日,王效禹在《青岛日报》发文,首次公开提出夺权,22日纠集23个造反组织,以召开“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名义,召集数万人集会,宣读《告青岛全市人民书》和“青岛市革命造反委员会”《给毛主席致敬电》及《第一号通令》,宣布接管前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委员会的一切权力。27日,关锋电告王效禹,中央承认青岛夺权。29日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发青岛夺权消息。30日,《人民日报》以《关键在于大联合》为题发表社论,肯定和支持王效禹等人的夺权活动。

至1967年3月中旬,青岛全市工业、交通、财贸、文教、机关、区街共计737个单位中,有709个单位被夺权。至9月,69个市直属单位建立革命委员会。革命委员会集党、政大权于一身,形成党政合一的一元化领导体制,是国家政治体制和国家行政工作的一次重大倒退。

1979年1月30日,经山东省委批复《中共青岛市委关于解决所谓一·二二夺权问题的请示报告》,同意所谓“一·二二”夺权是反革命政权,应全盘否定。

参考资料

青岛重要人物连载(14).青岛市情网.2022-08-24

记张春桥阴险狡诈表现的若干事例.中共党史网.2024-04-28

省政府大事记(1968年).山东省人民政府.2024-04-28

青岛“一·二二”夺权事件.青岛市情网.2023-01-03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