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1 18:12
王敬民,公司副董事长,男,汉族,临猗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历任太原市体改委办公室主任、山西省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副处长、山西省国企办常务副主任、山西省国资委副巡视员、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等职。
1957年5月出生,1982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太原市体改委办公室主任;山西省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副处长,企事业干部处副处长、正处级组织员;山西省国企办常务副主任;山西省企业工委委员,干部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山西省国资委副巡视员、党委委员;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2014年12月,王敬民提请辞去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12014年12月26日,汾酒发布公告《汾酒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宣布董事会同意王敬民请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