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达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更新时间:2024-09-20 23:21

王明达,1958年出生,法学硕士。

曾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人物履历

历任朝阳区法院院长。

2005年1月-2008年2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08年2月-2013年10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3年10月-2018年3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局级)、副院长。

任免信息

2018年3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免去王明达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参考资料

北京市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崔述强任市委办公厅主任.人民网.201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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