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民 :原武陵源区旅游公司党委副书记

更新时间:2024-09-20 17:37

王爱民,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澧县人,本科学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武陵源区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人物经历

1991年8月至1998年3月,在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中国旅行社工作;

1998年3月至2015年9月,在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旅游局工作,期间2007年10月任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2年12月任党组副书记;

2013年2月任区旅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2015年9月任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6年3月2021年11月,任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0年5月31日,张家界市廉政网援引武陵源区纪委监委消息称: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经查,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王爱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0年11月,经武陵源区委批准,武陵源区纪委监委对武陵源区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王爱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爱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工程项目款拨付及其他事项办理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爱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不思改、不知止,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武陵源区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武陵源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爱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参考资料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负责经营管理核心景区的国企“一把手”落马.澎湃.2020-05-31

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爱民接受审查调查.东方网.2021-04-27

【权威发布】武陵源区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王爱民被“双开”.张家界市监察委员会.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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