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顺亮 :河南掏鸟案法官

更新时间:2024-09-20 20:20

王顺亮,辉县市法院法官,是2015年河南掏鸟案的法官。

相关事件

2014年,闫啸天掏鸟窝猎杀保护动物案件提起公诉。2015年5月,此案进行一审,王顺亮作为此案法官宣判闫啸天获刑10年半,罚金1万元,一起掏鸟窝的同乡王亚军获刑10年6个月。同年8月,二审维持原判。

20岁的闫啸天与26岁的王亚军于2014年7月先后两次猎捕16只鸟,包括14只燕隼及2只隼形目隼科动物,其中逃跑1只,死亡1只,还有部分被售。此外,闫啸天还从他人手中收购凤头鹰1只。上述鸟类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参考资料

河南“大学生掏鸟获刑十年”案:未撕下的标签和已改变的法条.腾讯网.2024-07-16

河南大学生“掏鸟”被判10年,5年后其父称:法官看我像瘟神.百家号.2024-07-16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