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更新时间:2024-09-21 11:14

甘肃省司法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依法治省办)设在省司法厅,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依法治省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负责处理省委依法治省办日常工作。省司法厅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工作,接受省委依法治省办的统筹协调。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负责省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承办省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省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清理、编工作,组织翻译、审定有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和民族语言译本。负责市州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省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省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市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省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教育。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监督全省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的工作,指导、管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省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九)负责拟订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执法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省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省政府行政诉讼和以省政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省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警车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市州管理司法局领导班子。

(十四)管理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处)、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局、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立法三处、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政府法律事务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省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律师工作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装备财务保障处、科技与信息化工作处(应急指挥中心)、厅政治(警务)部、人事处、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

获得荣誉

2021年5月,甘肃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帮扶办)获甘肃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9月17日,甘肃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被表彰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2021年10月9日,甘肃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由甘肃省委推荐为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1年11月17日,甘肃省司法厅被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参考资料

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人民政府.2022-08-13

甘肃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表彰名单.兰州日报-今日头条.2021-11-14

关于表彰“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21-11-14

全国先进!甘肃推荐名单公示.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今日头条.2021-11-14

2016-2020年全国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今日头条.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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