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24-09-21 03:09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u003c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u003e的通知》(厅字〔2018〕120号),制定本规定。

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

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18年11月1日上午,新组建的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民主东路300号原省粮食局正式挂牌。

机构改革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整合了原省粮食局的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实施战略物资收储、轮换、管理和省级粮食、物资储备计划管理等职责,以及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的相关物资储备职责等。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切实履行省委省政府赋予的使命职责,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全面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国家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快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改革发展,努力开创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新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全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粮食、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管理全省粮食和食糖储备,监测省内粮油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省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全省军粮供应管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及应急保障供应。

(四)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规范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粮食和物资仓储管理,监督管理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加工行业安全生产。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拟订全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建设布局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对管理的地方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査,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八)负责组织对全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1.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省级储备,完善市县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省级储备与市县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3.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4.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全省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人事处

粮食储备处

物资储备处

监督检査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办公室)

财务资产管理处

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产业发展处

老干部处

机关党委

参考资料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挂牌成立.甘肃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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