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砂轮厂 :1940年创于沈阳的国有企业

更新时间:2024-09-20 16:26

第一砂轮厂(苏家屯砂轮厂)前身为日本侵占我国东北时,于1940年在苏家屯区建立的“满洲吴制砥所”。日本投降后,由中国国民党政府接收。先由国民党国民经济部东北区特派员办公室领导,改名为沈阳第二机器厂第四分厂;1946年10月隶属于国民党资源委员会沈阳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改名沈阳机器厂第五所。1947年6月又更名为沈阳机器厂第四分厂。

历史沿革

1948年11月8日沈阳解放。东北人民政府军事管制委员会派出军代表三人(王化民、杨景富、杨东阁)接管该厂,先后更名为沈阳第一机器厂六分厂、东北机械十三厂,1949年4月,人民政府又将日伪留下的一家丹东小砂轮厂(日本人建的“兴亚制砥所”)的人员和设备合并到该厂。1953年1月东北机械十三厂上收,由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工业管理局领导,重新定名为“苏家屯砂轮厂”。1955年根据第一机械工业部通知,苏家屯砂轮厂更名为441厂(郑州砂轮厂为402厂,山东金刚砂制造厂为453厂)。1957年按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工业管理局通知,441厂恢复原名苏家屯砂轮厂,(402厂恢复原名郑州砂轮厂,453厂改名张店砂轮厂)。1962年定名为第一砂轮厂(郑州砂轮厂改为第二砂轮厂,1963年贵州砂轮厂改为第三砂轮厂,张店砂轮厂改为第四砂轮厂)。

解放前该厂规模很小,工厂设备陈旧,产品单一,只能生产陶瓷砂轮。所用磨料全部由日本朝鲜进口;砂轮成型采用费时费料的泥浆浇注法和手捣成型法;烧成采用几座倒焰式小窑,烧成后,用天轴皮带车床进行加工制成成品砂轮。由于没有成品检查设备,产品不经检查即行出厂,最高年产量180吨砂轮。

第一砂轮厂(苏家屯砂轮厂)奠定了我国磨料磨具工业基础

艰难起步

1948年11月,新生的人民政权正式接管了苏家屯砂轮厂以后,为了消除工人疑虑,迅速恢复生产,军代表在了职工中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张贴布告、标语,宣传“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四处访贫问苦,走访老工人的家庭,动员工人回厂上班。在军代表的启发动员下,许多老工人深明大义,陆续有80多名员工回厂上班。军代表首先组织他们清理遍布厂区的荒草和成堆的瓦砾。接着开始组织恢复生产。在组织生产时碰到的最大困难是缺少各种生产工具,设备也由于零件缺损无法开动。为了解决这个困难,党组织及时在厂内开展了一个大规模的“献纳器材、公物还家”活动,全厂热烈响应,纷纷回家,将自已保存的各种原材料、工具、零件、测温热电偶、化学药品等生产必需用品献出来。仅仅几天时间,就收到各种物品七百余件,经过清洗、整修,装备了生产设备,使大多数生产设备运转起来,为恢复生产创造了条件。从接管之日起,仅用了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具备了生产必要的设备条件,迈出了恢复生产的第一步。第二步就是要解决恢复生产的技术问题。工厂当时没有技术人员也没有技术资料,恢复生产的唯一依靠是老工人的实际操作经验。1948年12月,几位老工人用日伪时期留下的碳化硅,依靠旧职员手中保存的一些残缺不全的砂轮配方和他们的实际操作经验,开始恢复砂轮的小批量生产并开始试制砂纸,从而开始了生产。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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