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服务提供商 :以出售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更新时间:2024-09-20 22:26

第三方服务提供商(third party service provider)是指除使用方和销售方之外的第三方,以出售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公司。

服务提供商(Service Provider)模式是指能针对性地为用户提供网络交易及电子商务活动的相关支撑性服务,如商务信息服务、支付服务、物流服务及为企业建立电子商务系统提供的全面支持服务等。

概念

服务提供商一般针对产业较集中的行业或区域进行,具有专业性强、侧重点明确的特点,强调在所提供服务领域的“全面、深入、具体”,能够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服务提供商不追求大而全,一般只提供一个或某几个细节领域中的服务,满足客户专业化的需求。

分类

根据技术与应用层次的不同,服务提供商可以分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应用服务提供商以及商业服务提供商。网络服务提供商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等,比如东方网景提供拨号接入服务、国内外域名注册服务、虚拟主机服务、专线接入服务等内容。应用服务提供商是指通过互联网为商业、个人提供配置、租赁、管理应用解决方案的专业化服务公司。其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构建应用系统运行平台,并租入不同行业的应用软件系统,为各类经济组织服务。比如中国万网,除了提供域名注册服务外,还提供企业邮箱、虚拟主机、网站制作、网站推广、独立主机等服务。商业服务提供商除了为企业提供应用托管服务外,还向企业提供解决某一问题的商务处理服务。如美国eConvergent公司,除了为客户出租CRM软件外,还提供咨询服务,包括针对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定制工作、特殊软件产品培训以及有关CRM软件的一般培训。

根据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同,服务提供商可以分为信息服务提供商、交易服务提供商、综合服务提供商等几种类型。信息服务提供商模式通过整合相关行业信息资源,向用户提供政策信息、供求信息、行业分析、信息搜索与发布、咨询、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等信息服务。如搜房网、智联招聘网等。交易服务提供商模式指服务提供商通过其网上交易平台为用户提供包括物流、网上支付、商业评级、购物代理、信用认证、合同传递、存管等方面的交易服务,交易服务提供商以盈利为目的,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支付宝、云网、大拿网等。综合服务提供商模式为用户提供多方位的服务,包含信息服务、交易服务、专业咨询以及其他增值服务等多方面的服务,如中国保险网等。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