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红人 :走红于网络的人

更新时间:2024-09-21 01:46

“网络红人”简称“网红”,是指在现实中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在网络上走红的人。

从1998年到2004年,BBS论坛的流行带来了大批的网络写手,他们在论坛上进行各类文学创作,以网络文学写手为代表的第一代“网红”作为萌芽推动了“网红”的不断成长与发展。进入图文时代的“网红”,以图取胜,这个时期是网络流行语开始发展的时期。随着新浪微博、微信的诞生以及各类直播平台的大量涌现,产生了视频时代的“网红”,移动社交进入富媒体时代,除了传统的文字和图片,这时期的“网红”可以在社交软件中上传视频分享自己的日常生活,或者是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与网友进行互动。

“网络红人”的言行举止都要在道德规范和和法律规范之内,许多正能量的网红,为青少年树立了一个健康的榜样、正确积极的精神引领,而负能量网红只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网红定义

“网络红人”作为一个专有名词出现,指的是在网络中走红的人。后来随着使用频率增高,“网络红人”被简称为“网红”。

发展历程

文字时代网红

早期网红以网络文学作者为主,活跃在1998年(蔡智恒写下《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至2003年(2004年“芙蓉姐姐”的出现,标识着新的成名模式出现)。普通网民在网络论坛中发表能够集聚论坛人气的文学作品,可以实现“以文成名”。

图文时代网红

当互联网已经进入高速的图文时代,这时候的红人开始如时尚杂志绚丽多彩起来,在这样的时代,网络女性占尽优势,以图载文载人。如果要问为什么,原因就是这时候的互联网更有读图时代的味道。

宽频时代网红

当互联网越来越宽,进入了宽频时代,网络歌曲的流行也是宽频时代红人到来的显著特征。

成名原因

艺术才华成名

这一类的网络红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艺术才华获得广大网民的追捧。他们大多数地处草根,一般不是科班出身,没有接受所谓“正规”的训练,往往是依托其非同一般的天赋和在兴趣支配下的自我学习,从而在某个艺术领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或者技巧。他们通过把自己的作品传到个人网站或者某些较有影响力的专业网站上吸引人气,由于他们在艺术上不同于主流的独特的品味,所以能逐渐积累起来不错的人气,从而拥有某个固定的粉丝群。

搞怪作秀成名

这一类型的网络红人通过在网络上发布视频或者图片的“自我展示”(包括自我暴露)而引起广大网名关注,进而走红。他们的“自我展示”往往具有哗众取宠的特点,他们的言论和行为通常借“出位”引起大众的关注。他们的行为带有很强的目的性,包含一定的商业目的,与明星的炒作本质上并没有区别,都是为了引起大家的主意。

意外成名

这一类型的网络红人与第二类相对,他们主观并没有要刻意的炒作自己,而是自己不经意间的某一行为被网友通过照片或者视频传上网络,因为他们的身份与其表现同社会的一般印象具有较大的反差从而迅速引起广大网民的注意,成为“网络红人”。他们因为与其身份不符的“前卫”而具有一两个闪光点,从而被某些眼观独到的网民所发现并传诸网络,大众在猎奇心理的驱动下给予关注,觉得新鲜有趣,作为消遣。但是他们自身往往并不知道自己在某一时刻已经成为了网络的焦点。

网络推手成名

这一类型的网络红人是通过精心策划,他们背后往往有一个团队,经过精心的策划,一般选择在某个大众关注度很高的场合通过某些举动刻意彰显他们自身,给大众留下一个较深的印象,然后会组织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进行推动,在全国的各个人气论坛发帖讨论,造成一个很热的假象从而引起更多的网民关注。因为这一类人的事先有精心的策划,时机把握得当,在推出后继之以大量的炒作,所以他们成名的几率通常比较大,而第二种类型的人则有可能会被网络上铺天盖地的信息所淹没或者由于网民的见怪不怪而石沉大海,成功率较低。

社会评价

“网红”的名号不是作恶的挡箭牌,而应代表责任与担当。请大家共同努力,别让“网红”把社会价值观带偏。(千龙网评)

中国网络直播乱象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但由于直播行业的违规成本太低,监管成本过高,因此还会有“漏网之鱼”。针对目前存在的打“擦边球”和低俗行为,可采取列举式将法律禁止直播的内容、行为等具体化,从而提升法律的可操作性。同时,应构建信息共享的黑名单体系,防止违规网红换个“马甲”再次出现。业内人士认为,网络直播不是主播关起门来自娱自乐,而是面向大众的表演。直播平台也不是仅仅提供一个平台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那么简单。应当建立起预先防范机制,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建立直播主体资质审查机制或职业主播培训机制。相关部门也必须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措施,共同发力,既封停拉黑违规账号,又没收违法所得,甚至可以关闭违规直播网站,避免直播平台沦为滋养违规网红的温床。(人民网评)

相关规定

2021年9月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提出坚决抵制低俗“网红”等泛娱乐化倾向。

2022年4月15日,网信中国发布《关于开展“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参考资料

浅谈“网红”传播热的社会效应.人民网.2023-12-22

网红文化,如何“塑造”人们的审美.黄冈师范学院.2023-12-22

网红现象的发展历程、社会影响与发展走向.中州期刊.2023-12-22

《传媒观察》|中国互联网30年,网红的前世今生.新华报业网.2024-08-05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公告公示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宣传司.2021-11-16

违规网红换"马甲"博眼球网络直播乱象咋这么"顽强".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2021-11-16

别让“网红”把社会价值观带偏-千龙网·中国首都网.中国首都网.2021-11-16

国家网信办:开展“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闪电新闻.202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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