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典 :1755年摩莱里所著的图书

更新时间:2024-09-20 18:02

《自然法典》(全名《自然法典或自然规律的真实精神》)是法国空想主义者摩莱里创作的法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755年。

该书除序言外共分4篇,前3篇抨击当时社会政治和道德的缺点,集中阐述作者自己的哲学思想和社会史观,第4篇用法律条文形式描绘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作者是理性论的典型代表,认为存在一种永恒不变的理性,它同人的自然本性、自然状态、自然规律都是一致的,人类历史和社会制度都要用它来检验。人类社会开始是理性制度,后来出现了非理性制度,但最终还将回到理性制度。与此相适应,人类社会开始是公有制,后来出现了私有制,最终还会回到公有制。

摩莱里在《自然法典》中阐述的伦理思想是建立在抽象人性论基础之上的,带有明显的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色彩,但其共产主义理想则对后世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作品简介

该书分为4篇,全面表达了作者的哲学和社会思想。在前3篇,摩莱里从自然法理论出发,揭露了私有制是一切社会罪恶的根源。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们共同劳动,平等享受,由于人口增长和人类理性的无知,产生了私有制,继而导致人们的贪欲和罪恶。他主张废除私有制,建立以法律为基础的谋求共同福利的新制度,从而恢复人们原来的美德。在第4篇,摩莱里以法律草案的形式,描绘出符合人性的理想社会,提出了3项基本法和10项单行法。

作品目录

序言

创作背景

摩莱里从事活动主要是在路易十五统治时期(1715—1774)的后半期。这一时期,资产阶级和封建专制政府之间、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矛盾尖锐复杂。该书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它反映了广大劳动群众的心声。

在《自然法典》之前,摩莱里写了《巴齐里阿达》一书,这是一部长篇叙事诗,摩莱里假称这是译文,原是印度人所作。他描述了一个以共产主义原则为基础的幸福社会。书中这样写道:“在这个幸福的国度上住着一个民族,他们风格高尚,使他们有资格占据这块富饶的土地。这个民族不知道万恶的私有制度,私有制度是世界的罪恶渊源。他们认为大地是所有人的乳母,她对待自己的孩子一视同仁,首先向她最饥饿的孩子张开胸脯。在这里,人人都认为自己有责任使土地丰收,没有一个人说,这是我的田地,这是我的黄牛,这是我的房屋。”此书出版后,遭到两家杂志的攻击,为了反驳论敌,摩莱里写了《自然法典》一书。

《自然法典》在1755年匿名出版发表,曾长期被误认为德尼·狄德罗的著作,直到1841年才确定它的作者是摩莱里。

作品思想

该书表达了一种空想共产主义的理论,指出私有制是万恶之源。该书认为现存的制度是不合理的,看到了私有制是社会上一切罪恶和不道德现象的根源,企图以合乎“自然”、“理性”的社会制度来代替现存的不合理的社会制度,详细地制定了一个废除私有制、以财产公有和共同劳动、共同消费为基础的社会制度的方案。

该书把人类原始的“自然状态”想象成“黄金时代”,那时自然界赐给人类土地,由大家共同经营,土地的收成由大家平均享受,在人生活在原始的共产主义制度下的时候,不会意识到这是一个最美好,最幸福的社会。这样的一个美好社会瓦解的基本原西是由于人们的不自觉或无知,而人口的繁殖及其影响则是人类原始社会瓦解的直接的物质原因。摩莱里认为,随着人口的增加,一个民族不得不前往新的地方,这样,旧的宗法关系就逐步瓦解,旧的秩序开始崩溃,而新的秩序未来得及建立,就势必进入一个混乱和纷争的时期。过去共同占有土地财产的情况由于这种迁移和混乱而被破坏了,各个家庭之间产生了差异。这时如果贤明的立法者能够预见到这种情况的不良后果,努力恢复原有的自然状态,社会就不会产生这许多灾难。但是,由于新的立法者的不自觉和无知,不仅不阻止和纠正这种破坏自然规律的行为,反而以法律确立并巩固了这种私有制,这样就使社会永远脱离了自然状态。摩莱里肯定:私有制是“万恶之源”,一切社会罪恶就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而都产生了。在他看来,生活在自然状态中的,人是没有什么缺点的,只有到脱离自然状态以后,人才会有缺点,而人们的一切缺点相非恶,归根到底都是来自贪欲,贪欲则是由于私有制的存在而产生的。因此,只有在私有制中才能找到人类特有的道德缺陷的原因。政治制度的缺陷与道德的缺陷是密切联系的,政治制度缺陷的根源最终也是私有制的存在引起的。如果不消灭私有制这个万恶之源,则不管什么样的政府,不管什么样的法律,都不可能改变这个社会。只有废除私有制,消灭这些缺点和罪恶,人才可以恢复自己原来的美德。

在《自然法典》的第四部,摩莱里制定了一个合平自然界意图的法制的蓝本,以法律草图的形式,发表了他的共产主义的原理,并为他的理想社会提出了一幅相当详细的蓝图。在这个“蓝本”的开始,他首先提出了三条“基本的和神圣的法律”,这是摩莱里的共产主义的基本原则,它规定要废除私有制和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从这几条根本法出发,把他的原理运用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摩莱里还制定了各种具体的个别法律的草案,其中包括“分配法或经济法”,“土地法”,“市政法”,“治理法”、“取缔奢侈法”,“可以防止产生一切暴政的政府组成法”,“行政管理法”,“可以防止产生一切荒淫的婚姻法”、“可以防止父亲溺爱子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刑法”。

作品影响

《自然法典》一书比较全面地体现了摩莱里的哲学思想和社会思想。它在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发展史上曾起过重要的作用,不仅影响18世纪末弗朗索瓦-诺埃尔·巴贝夫主义的形成,而且一直影响到19世纪三十和四十年代的德萨米的空想社会主义学说。恩格斯在1848年编制《社会主义者丛书》的草案时,也把摩莱里摆在重要的地位上。

作者简介

摩莱里(Morelly,笔名,本名不详),人们对他的生平等情况知道甚少,在1743年至1755年间,法国出版了六本关于哲学、政治和社会问题的书,为同一个作者所著,有几本署名为摩莱里,另几本则是匿名出版。其中最重要的一本是1755年出版的《自然法典》。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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