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乡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下辖乡

更新时间:2024-09-20 12:25

花山乡位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西部,东接牛场镇以古镇,南连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安乐溪乡,西邻彝良县树林乡海子乡,北抵杉树乡碗厂乡。该乡总面积为187.58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户籍人口为33042人。花山乡成立于1988年,由原牛场区析设而成。截至2020年6月,花山乡下辖6个行政村。

2019年,花山乡有工业企业4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0个。

历史沿革

历史上曾属于上西同风里四甲、却佑镇、五德区等行政单位。

清代,属上西同风里四甲。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属七区(牛场)黄花、庆口、大河乡3之部分辖地。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却佑镇。

1950年,属五德区。

1953年,属牛场区。

1988年,从原牛场区析设花山乡。

自然地理

位置境域

花山乡地处镇雄县西部,东接牛场镇以古镇,南连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安乐溪乡,西邻彝良县树林乡海子乡、北抵杉树乡碗厂乡。区域面积187.58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乡境内地形属高寒山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最高峰位于西南部黑湾,海拔2346米;最低点位于北部大河新房子,海拔1600米。

气候

花山乡年平均气温9.6℃,年平均日照时数1051小时,年均降水量1101毫米,无霜期年平均180天。

自然资源

乡境内已探明地下矿产主要有无烟煤、铁、铜、铅锌、萤石等。

行政区划

花山乡下辖6个行政村,分别为花山村、黄连村、大河村、放马坝村、小半地村和大火地村。乡人民政府驻地位于花山村分水岭23号。

人口

2011年末,花山乡辖区总人口2.7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0.42万人,城镇化率15.3%。另有流动人口1.2万人。总人口中,男性1.37万人,占49.3%;女性1.41万人,占50.7%;14岁以下0.61万人,占22%;15~64岁1.61万人,占58%;65岁以上0.56万人,占20%。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2.36万人,占84.9%;汤子博、苗、白、回4个少数民族,共0.42万人,占15.1%。2011年,人口出生率11.35‰,人口死亡率4.95‰,人口自然增长率6.4‰。

2017年末,花山乡常住人口25263人。

截至2019年末,花山乡户籍人口为33042人。人口构成以汉族为主,同时有彝、苗、白、回等少数民族。

经济

农业

花山乡农业耕地面积为3.42万亩,主要农作物有玉米、阳芋。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为主。花山乡有农业耕地面积3.42万亩。2011年,农业总产值0.83亿元,比上年增加长10.9%,占生产总值的10.89%;粮食作物玉米、土豆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0.86万吨,比上年增长10.9%,2011年,土豆种植面积2.1万亩。2011年,生猪饲养量1.72万头,年末存栏0.93万头;牛饲养量1.31万头侦年末存栏0.55万头;羊饲养量1.28万只,年末存栏0.53万只;家禽饲养量5.77万羽,年末存栏2.56万羽。2011年,生产肉类0.31万吨;畜牧业总产值0.46亿元。

工业

2011年,花山乡工业总产值达到0.8亿元;工业增加值672万元,比上年增长9.1%,占生产总值的20%。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家,职工450人,实现工业增加值355万元,比上年增长20%。截至2019年,花山乡有工业企业4个,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个。

商业

乡内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0个。2011年末,花山乡有商业网点85个,职工195人。201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0.37亿元,比上年增长7%;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0.35亿元,比上年增长12%。

金融

花山乡境内有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金融机构。2011年末,花山乡境内有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开设了分行或设立了办事处;各类存款余额0.25亿元,比上年增长18%;人均储蓄899元;各项贷款余额0.18亿元,比上年增长4%。

社会事业

教育

2011年末,花山乡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52人,专任教师2人;小学21所,在校生0.63万人,专任教师14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初中1所,在校生0.17万人,专任教师83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9%,小升初升学率92%,,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98%。

卫生健康

乡内有卫生院、村卫生所等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2011年末,花山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7个,其中乡卫生院1所,村卫生所6个;病床17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0.6张。专业卫生人员18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0.6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万人次,住院手术15台次,出院病人0.15万人次。

2011年,花山乡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2/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82%,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5万人,参合率89.92%;孕产妇死亡率44/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分别为9.5‰、8‰、11‰。

社会保障

花山乡实施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等社会保障措施。2011年,花山乡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户,人数11人,支出2.21万元,月人均168元,比上年增长5.1%;城市医疗救助2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人次,共支出0.4万元,比上年增长1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0.19万户,人数0.37万人,支出364.08万元,比上年增长6.1%,月人均82元,比上年增长9.75%;农村五保分散供养422人,支出71.95万元,比上年增长16.7%;农村医疗救助150人次,支出21万元,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0.4万人次,共支出50万元,比上年增长10%;农村临时救济258人次,支出25万元,比上年增长5.1%。

2011年,花山乡自然灾害受灾人口1.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0.56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2.4万亩,直接经济损失56万元,救灾支出42万元,比上年增长20%;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75人,安置义务兵、士官等1人,抚恤事业费支出7.05万元,比上年增长10%。新增就业人员30人,有11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人。

邮政电信

乡内有邮政网点,实现了乡村通邮率100%。电信服务网点覆盖全乡,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普及率分别为1.8%和85.45%。

能源

花山乡年售电量累计完成145万千瓦时,供电可靠率93%。

交通

花山乡境内有县、乡公路,总长96.8千米,有客运代办站,提供客货运输服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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