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钊邦 :广西壮族自治区歌舞团团长

更新时间:2023-11-14 10:11

覃钊邦,男,1936年出生,笔名钊邦。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绿水村人。曾任沈阳部队前进歌舞团创作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歌舞团团长。

1974年到沈阳音乐学院作曲系进修班学习三年。他参加作曲的歌舞剧《鸭绿江之歌》和舞剧《蝶恋花》,分别获得全军第三、四届文艺会演优秀创作奖。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1948年9月就读于合浦县赛圩中学,后转入灵山中学。

1974年9月至1976年8月进入沈阳音乐学院作曲系学习,以优异成绩毕业。

工作经历

1950年11月为灵山县剿匪宣传工作队文工团队员。

1951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当过师、团文艺宣传队乐队队员,俱乐部工作人员,宣传科助理员等。

1959年4月在沈阳军区政治歌舞团任演员、编导、作曲、创编室副主任

1974年到沈阳音乐学院作曲系进修班学习三年。

1986年1月任广西歌舞团团长、党总支副书记。

曾任沈阳部队前进歌舞团创作员。

主要成就

他参加作曲的歌舞剧《鸭绿江之歌》和舞剧《蝶恋花》,分别获得全军第三、四届文艺会演优秀创作奖。他创作的《台湾同胞我的骨肉兄弟》《我为伟大祖国站岗》《歌唱朱德委员长》等歌曲曾得到广泛流传。

30多年来,创作不同形式的大、中、小型作品600余件(部),上演、发表录音有300余件(部),其中在中国国内外产生过重大影响的著名歌曲有《台湾同胞我的骨肉兄弟》、《我为伟大祖国站岗》(与铁源合作),中国国内流行的有《我们同是炎黄子孙》《想给边防军写封信》等,器乐曲《情满日月潭》等8部、舞蹈音乐《啊,桃花、雪花》等13部,电影纪录片、科教片《武警》等5部,电视音乐《首席法官》等6部。

还有一大批作品在国内、军内有影响。获奖作品共30部,大型舞剧《蝶恋花》获全军第四届文艺会演创作奖,并拍成电影艺术片;舞蹈《水库的夜晚》和舞蹈剧《鸭绿江之歌》分别获全军第二、第三届文艺会演优秀奖,并拍成专辑影片。

社会活动

任职经历

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音乐家协会广西分会副主席、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广西分会会员、中国民族管弦乐会常务理事、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会员、广西广播电视爱乐乐团名誉团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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