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震局 :贵州省地震局

更新时间:2024-09-21 05:42

贵州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正厅(局)级,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贵州省防震减灾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贵州省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防震减灾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

(三)负责建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

(四)负责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建立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震情、灾情和地震灾害风险信息,保障地震应急响应。

(五)负责编制贵州省地震监测站网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六)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市(州)、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八)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

(九)承担中国地震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档案、机要密码、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大政策研究、重要文件起草等工作;负责党建、统战和群团等工作。

(二)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负责地震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化、地震计量和台站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震情监视跟踪、重大活动地震安全保障等工作,牵头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管理系统,统一震情、灾情和风险发布;负责地震应急响应、服务和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承担西安外事技术学院工作。

(三)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负责组织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防治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负责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组织指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指导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指导市(州)、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起草防震减灾地方法规规章及标准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和监督检查,承担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四)规划财务处。负责贵州省防震减灾规划编制;负责贵州省地震局规划、预算、决算、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和审计等工作;承担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负责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和干部监督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纪检室。负责纪检工作。

参考资料

贵州省地震局主要职责.贵州省地震局.2022-08-12

内设机构.贵州省地震局.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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