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文艺奖 :贵州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政府性奖励

更新时间:2024-09-20 19:17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鼓励和表彰在繁荣我省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创作更多更好的文艺作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营造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环境。

基本情况

贵州省文艺奖是贵州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代表省级文化艺术水准的政府性奖励。

奖项设置

按不同文化艺术门类,设文学、文艺理论、民间文艺、音乐、戏剧、电影、电视文艺、广播、杂技、曲艺、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民间工艺等15个奖项,每个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次。各奖项各等次的获奖作品共105个。其中,一等奖15个,二等奖30个,三等奖60个。获奖的个人或集体,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贵州省文艺奖获奖证书》并颁发奖金(奖金按大、中、小型作品设置)。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