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振干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正厅级)

更新时间:2024-09-21 17:39

赵振干(1914年2月-1966年12月5日),青州市张赵村(今属张店区)人。曾任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正厅级)。

人物生平

赵振干就读于恒台县第四高级小学时就受到了党的革命进步思想影响,在学生中积极串联,扩大和宣传党的思想。1927年2月在山东第一乡村师范读书时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的外围组织“读书会”进行革命学生运动,同年经孟金山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9年,在第一乡村师范组织创建进步团体“励志社”领导学生运动。1932年3月,被中国国民党当局逮捕,被判无期徒刑,押入山东省第一模范监狱。

入狱后,他在敌人严刑下对党的革命信念毫不动摇,并以各种可能的方式继续与敌斗争。1935年春,为要求改善“犯人”伙食,争得阅读报刊的权利、他与孟金山领导了绝食斗争,并取得胜利。

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民党迫于形势,释放了全部在押政治犯。出狱后,他随即投入当地的对敌斗争中。

抗战爆发后,他率先在张店东南张赵庄{今张店区}拉起一支抗日队伍,后编为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5军第6中队并任中队长,与日寇作战。在随后8年的抗日战争中,历任:中队长、政治指导员、八路军山东纵队八支队特务营教导员、山东纵队政治部秘书、工作团团长,民运科长、政治处主任等职。

1942年12月至1943年6月在山东抗大一分校学习,1944年3月至1945年9月赴延安陕北抗大学习。

抗战胜利后,他率部进军东北积极参加了解放战争,为保卫抗日胜利果实,他的足迹遍布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各地,为开辟通辽市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和建立牢固的东北根据地,呕心沥血,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三年解放战争期间他历任:嫩江北县县长、白城子县委组织部长、县委书记,开鲁县委书记,通辽县委书记,哲里木盟地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地委副书记。

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7月起,历任:中共内蒙分局办公厅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民政部副部长、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正厅级)。

1957年年底,在内蒙古自治区被错误路线迫害,下放到农村接受“劳动改造”整整8年,直至逝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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