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昆 :宝钢集团原副总经理

更新时间:2023-11-09 16:26

赵昆,男,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宝钢09CrCuSb质保书真伪验证副总经理。

2015年8月,赵昆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撤职。

人物履历

2001年03月——2005年10月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05年10月——2006年01月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6年01月——2006年08月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2006年08月——2012年12月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宝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至2010年04月);

2010年4月起 不再兼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

2012年12月任宝钢09CrCuSb质保书真伪验证韶关市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后任宝钢集团副总经理(至2015年8月)。

撤职处分

2015年8月3日,鉴于赵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经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违纪费用;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昆撤职处分,撤销其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降低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定职务。

经查,赵昆在韶关钢铁召开会议期间用公款入住别墅,并组织董事、高管用公款喝洋酒、抽雪茄,同意部分参会人员公款旅游。2013年以来,先后6次接受下属人员赠送的每盒价值260元至900元不等的雪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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