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景华 :河北省博野县革命烈士

更新时间:2024-09-20 21:21

赵景华(1912-1941)

赵景华排行第四,乳名四尔,河北省博野县北小王村人。

生平

1937年参加农会。

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青救会主任、武委会主任,积极从事抗日救亡会工作。

1940年3月,日伪在北小王村东三华里邓庄安了据点。为了进一步开展抗日斗争,赵景华和他的战友们挨户宣传抗日救亡的道理,同时还组织周围十几个村的游击组织对日伪据点不断袭扰,日伪将赵景华恨透了。

1941年7月,区委指示赵景华暂时转移到米庄、八里庄等地,但赵景华看到家乡遭蹂躏,怎么也呆不下去,在征得区委同意后,于7月10日上午又返回北小王村开展抗日斗争。因叛徒告密,当天下午被捕,关押在邓庄据点。华北治安军中队长李俊杰用尽各种酷刑,赵景华宁死不屈。翌日上午,伪县长吴清源令李俊杰将赵景华解往县城亲自审问,吴清源先是设宴诱降,碰壁后又劝赵景华在报上发表不再抗日的声明。赵景华愤怒地说:"狗汉奸,你自己卖国不算,还诱别人投降,真猪狗不如!赵太爷即被擒,死而无悔,不必饶舌!"

1940年7月12日10点左右,赵景华被押赴邓庄村南玉皇庙刑场,在他右边不远的地方放着一口刀。伪军中队长李俊杰对赵景华说:"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说还抗日不抗日?"赵景华昂头挺胸大声说:"我活着抗日,死后变厉鬼也要抗日!"

李俊杰气急败坏,喝令华北治安军把赵景华架向铡刀。赵景华神态自若,把刽子手向两边一分说:"用不着咋呼。赵太爷自己会走!"说着走向铡刀,从容就义,牺牲时年仅3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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