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紫阳 :中共中央原总书记

更新时间:2023-11-03 11:03

赵紫阳(1919年10月17日-2005年1月17日),出生于河南滑县,193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7年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赵紫阳同志在地方先后担任过中共县委、地委、省委主要领导职务;在改革开放前期,赵紫阳同志先后担任过中央和国家重要领导职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过有益的贡献。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中赵紫阳同志犯了严重错误。

人物生平

1919年10月,赵紫阳同志出生于河南省滑县。

193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曾在滑县第一高等小学、开封第一中学和武汉求学。

193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入中共冀鲁豫省委党校学习。曾任中共滑县工委书记、县委书记,中共豫北地委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

1940年4月,任中共冀鲁豫边区第二地委(后改为第六地委)书记。

1943年,改任中共冀鲁豫边区第四地委宣传部部长。

1944年5月后,任地委副书记兼军分区副政治委员、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治委员。

1947年秋,率地方部队随晋冀鲁豫野战军第十纵队南下,12月任中共桐柏区党委副书记兼桐柏军分区副政治委员。

1949年3月,任中共南阳地委书记兼南阳军分区政治委员。

1949年10月后,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常务委员、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农村工作部部长、副书记,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处书记等职。

1960年后,历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处常务书记、第二书记、第一书记,中共中央中南局书记处书记,广州军区第三政治委员。

1966年至1971年“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到工厂劳动。

1971年后,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副主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

1975年10月,任中共四川省委第一书记兼成都军区第一政治委员。

1978年2月至1983年6月,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1979年9月,在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上被增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1980年2月,在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上被增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4月,任国务院副总理。9月任国务院总理。

1981年6月,在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副主席。

1987年1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被推选为中共中央代理总书记。同年11月,在中共十三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并任中共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

1988年4月,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副主席。

1989年6月,因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中犯了严重错误,在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上被撤销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的职务。同年7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撤销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副主席职务。

2005年1月17日,赵紫阳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终年85岁。

担任职务

赵紫阳是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候补委员、政治局委员,第十二、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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