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让特莱 :达让特莱

更新时间:2024-09-21 05:39

达让特莱是一位来自法国北部布列塔尼省的贵族、历史学家以及法学家。他是杜摩兰的同时代人物,生活在布列塔尼省刚刚并入法国的时代,当时该地区封建势力强大,实施闭关锁国政策。达让特莱站在封建贵族的立场,反对契约当事人的自由意志,提倡属地原则。

学术贡献

达让特莱的主要学术观点集中在法律的属地性和属人性之间。他认为一切习惯法原则上都是属地的,仅在其立法者的境内有效。这是因为主权是属地的,因此法律也仅限于其境内生效,在其他地方无效。基于此原则,他提出了物权问题应遵循物之所在地法,不动产的继承应按照不动产所在地法的规定执行。然而,他也承认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例外地适用属人法。达让特莱主张以属地主义为主导,而以属人主义为例外。他对动产和不动产的归属问题持坚定态度,倾向于将它们纳入物之所在地法的管辖范围内。即使是对那些难以区分为人法或物法的混合规则,他也坚持将其视为物法。他建议,当被继承人的财产分布在不同地点时,应该分别根据各个遗产所在地的法律规定来处理。不过,他也意识到自己的主张带有一定的理想色彩,实际上是国际私法中绝对属地主义原则的一种回归。随着时间推移,他自己也不得不在物权法律适用的绝对属地上有所妥协,从而被视为温和的属地法主义学派的一员。到了18世纪,一些法国学者如Froland、Louis Boullenois 和John Bouhier等人对达让特莱的观点进行了修正和发展,他们扩大了人法的适用范围,支持法律具有域外效力。这些见解最终对1804年《拿破仑法典》的编纂产生了重大影响。

历史评价

达让特莱主张将法则分为物法、人法和混合法三类。他强调领域内的所有人、物、行为都应该受到当地习惯的约束。在他看来,除非极为特殊的情况,否则任何法则都应该被认为是物法,只有在极少数的情况下才会给予其人法的效力,使其能够随着个人的移动而延伸到国外。为了限制人法的适用范围,他进一步发展了法则区别说中已经提出的“混合法”概念,并指出尽管这种混合法既涉及到物又涉及到人,但它更接近于物法。达让特莱及其代表的一派有一个著名的口号:“一切习惯都是物的”,并且他们认为主权管辖的边界与法律适用的边界应该是相同的,所有法律都依附于制定者的领土,因此法律只能而且必须在境内实施。达让特莱的思想体现了当时封建势力的需求,他大力倡导具有封建割据特点的地方自治,主张所有的法律都应依附于制定者的领土。这种观点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几乎恢复了过去绝对属地主义的立场,无疑阻碍了国际私法的发展。

参考资料

二、法国的法则区别说.豆丁网.2024-09-18

udg各家学说ffi.道客巴巴.2024-09-18

开学季特辑|霍政欣:开启国际私法的探索之旅.微信公众平台.2024-09-18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