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09-21 14:36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工作职能

1994年8月27日,邢台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

办公室是常委会的综合性办事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为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服务,为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服务,为机关工作服务。办公室主任主持办公室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组成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研究室是常委会的专门调查研究机构,主要负责宪法、法律贯彻执行情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调查研究以及宣传工作,起草有关的综合性文件和资料。

各工作委员会是常委会的专业性办事机构,为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服务,为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服务。工作委员会主任主持本部门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各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调查了解宪法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情况,必要时提出报告;

(二)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常委会议题、主任会议议题及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报告;

(三)对被认为不适当的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被认为不适当的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行政规章,被认为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述机关对地方性法规具体应用所作的不正确的解释和批复,初审并提出报告;

(四)起草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常委会文件和其他资料;

(五)组织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视察、调查及活动;

(六)组织对上级人大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座谈、讨论,并上报修改建议;

(七)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2017年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

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邢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魏吉平

邢台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同计

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秋梅(女)、戎志学、尹全峰、周世伟、杨爱国杨宪春

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戎志学

副主任委员:谢连杰、赵景亮

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

主任委员:冯秋梅(女)

副主任委员:刘少敏

委员名单

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31人)

王玉锋、王立伏、王连芹(女)、王宏伟、王献岭、勾艳华(女)、付晓娅(女)、冯书魁、刘洋、刘少敏、刘凤明、刘宗山、闫士杰、杨双牛、杨立新、杨波丽(女)、杨瑞硕(女)、宋太平、张克星、陈冰(女)、范根群、赵书维、赵雪君、赵景亮、胡静霞(女)、贾利霞(女)、柴现军、谢连杰、郭爱华(女)、韩惠芳(女)、唐德亮林。

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6人)

刘洋、杜运来、李寅岭、陈树波、赵书维、胡静霞(女)。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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