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明金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会长

更新时间:2024-09-21 17:53

郝明金,男,汉族,1956年12月生,山东嘉祥人,民建成员,1971年12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教授。

现任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中华职业教育社理事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会长。

人物履历

1971-1974年 山东省菏泽地区邮电局报务员

1974-1975年 山东省梁山县邮电局报务员

1975-1978年 山东省菏泽地区邮电局报务员

1978-1982年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

1982-1985年 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世界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1987年 山东大学法律系教师

1987-1992年 山东大学法律系讲师(其间:1989-1990年美国格兰布林大学进修)

1992-1992年 山东大学法律系讲师、主任助理

1992-1993年 山东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主任助理

1993-1994年 山东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4-1996年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1996-2007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其间:2001-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12正厅级)

2007-2007年 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主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厅级)

2007-2008年 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常委、山东省委主委

2008-2012年 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常委

2012-2016年 民建中央副主席,监察部副部长

2016-2017年 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按部长级待遇),监察部副部长(2017.01免)

2017-2018年 民建中央主席

2018-2019年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会长

2019-2023年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中华职业教育社理事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会长

2023-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中华职业教育社理事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会长

担任职务

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民建第八届中央委员,第九届中央常委,第十届中央副主席、常务副主席,第十一届中央主席,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第九届、十届理事会副会长。

任免信息

2022年12月17日,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闭幕。会议期间举行的民建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二届中央常务委员会,郝明金当选主席。

参考资料

郝明金.中国人大网.2023-02-21

郝明金简历-新华网.新华网.2021-02-10

郝明金.中央社会主义学院.2022-12-17

新华社快讯: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当选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刘奇当选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新华网.2023-03-10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十届一次理事大会召开 王沪宁出席.新华网.2023-09-11

郝明金.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2023-09-12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第九届理事会领导机构产生 汪洋当选会长.中国侨网-今日头条.2023-09-12

副国级领导任这个学院院长.新京报.2021-02-10

郝明金当选中华职业教育社理事长-中新网.中新网.2021-02-10

郝明金.中国民主建国会.2022-12-29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第6号).浙江新闻.2023-01-17

「权威发布」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第九届理事会领导机构名单.统战新语-今日头条.2023-09-12

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闭幕 郝明金再次当选主席.中国新闻网.202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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