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玉峰 :曾任中共保山地委委员、保山地区行署副专员

更新时间:2024-09-20 21:44

郝玉峰,1923年10月出生,温店镇王坤兮村人,党员,曾任中共保山地委委员、保山市行署副专员。

人物生平

1943年4月参加革命;

194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3年4月至1945年10月,任温店镇王坤兮村自卫队队长;

1945年11月至1948年6月,历任阳信县三区、五区人民武装部干事;

1948年7月至1949年10月,历任华东支前司令部、西南服务团干事、排长;

1949年11月至1958年11月,历任四川省巫溪县三区、五区民政助理员、区长、区委书记、县人民法院院长;

1958年12月至1961年11月,任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

1961年12月至1966年11月,任云南省保山市保山县公安局教导员、局长;

1967年12月至1973年8月,在保山县公检法学习班“五·七”干校劳动锻炼;

1973年9月,任保山地区知青办主任;

1975年12月至1976年10月,任中共腾冲县委常委、县公安局长;

1976年11月至1978年11月,任保山地区工交局副书记、副局长;

1978年12月至1981年11月,任中共保山地委委员、地区公安处长;

1981年12月至1983年10月,任中共保山地委委员、保山市行署副专员;

1983年11月至1986年5月,任保山地区行署顾问;1986年5月离职休养。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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