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春明 :天津师范大学讲师

更新时间:2024-09-20 20:47

郭春明,男,1972年2月出生于临汾市,拥有法学博士学位。他曾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并在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目前,他是天津师范大学的一名讲师。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工作经历

2002-2004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2006至今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

科研成果

(一)专著

《紧急状态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

(二)代表论文

1.《埃及违宪审查制度研究》,发表于《河北法学》2008年9月11日。

2.《通过法律推理推进司法改革》,发表于《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1月。

3.《法官职业化与法院审判管理体制改革》,发表于《法官职业化的动作与展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4.《从宪法走向宪政》,发表于《宪政与行政法治探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5.《我国紧急状态法的立法原则》,载《法学》2004年第8期。

6.《检举人对检举回复不服能否提起行政复议》,载《法学杂志》2004年第5期。

7.《红河商标案评析》,载《中国法律》2004年第5期。

8.《论紧急状态下的宪法效力》,载《法学》2003年第8期。

9.《论国家紧急权力》,载《法律科学》2003年第5期。

10.《司法公正:司法制度改革的目标》,载《中国法学》2000年第4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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