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邮政管理局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4-09-21 22:41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于2006年9月7日开始筹备成立,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副厅级邮政监管机构,负责全市邮政行业管理工作,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受国家邮政局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且实行党组制,党的关系在地方。

根据国务院邮政体制改革方案,新组建的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和重庆市邮政公司在2007年2月6日同时对外揭牌成立,撤销原重庆市邮政管理局,标志着重庆邮政政企分开工作基本完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邮政服务标准;

(二)监督管理重庆市邮政市场;

(三)组织协调重庆市邮政普遍服务以及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

(四)办理国家邮政局和重庆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一、研究制定重庆市地区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发展战略以及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邮政行政管理法规、规章的草拟工作;负责涉及邮政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论证工作。

三、组织开展(或负责)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案件)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对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报道与协调工作。

五、负责重庆地区邮政综合信息和统计工作,为制定邮政发展战略规划提供依据。

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

一、依法对重庆市地区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撤销和业务停限办进行审批,对新增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和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重要信息变更等进行备案,对非邮企业经营邮政通信业务行为进行审批。

二、建立和完善重庆地区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机制,依法监督邮政企业履行普遍服务的义务,提高邮政服务水平,保障邮政服务质量。

三、建立和完善重庆地区邮政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监督管理机制,保障邮政企业特殊服务政策的落实。

四、负责建立邮政普遍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协调地方政府出台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发展的政策,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题材纪特邮票的选题推荐和邮票发行销售监督管理工作,对仿印邮票图案及其制品行为进行审查。

六、监督邮政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基本邮政业务资费标准及邮政收费项目标准。

七、负责处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申诉、举报等有关事务,对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八、指导邮政特邀监督员做好邮政社会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监管处

一、监督管理本市邮政业市场,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依法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二、负责组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市场、集邮市场和邮政用品用具市场的监督检查,规范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三、依法落实快递市场准入制度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各分局依法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四、指导、协调邮政业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督促企业制定和落实应急落预案;

五、指导各分局加强快递服务质量管理,做好快递服务质量监测。

人事处(党建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一、负责机关干部干部的考察、任免、奖惩、调配等人事管理工作;

二、负责机构编制、公务员招录、人员工资、因私出国(境)等日常工作;

三、负责公务员退休手续的办理以及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指导推进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五、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七、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重庆市邮政管理局.2022-08-02

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重庆市邮政管理局.2022-08-02

市场监管处.重庆市邮政管理局.2022-08-02

人事处(党建办公室、纪检监察室).重庆市邮政管理局.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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