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晓云 :原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总经理

更新时间:2024-09-21 02:45

钟晓云,男,1954年12月23日出生,江西赣州人,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国际商务师,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原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

2021年2月,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钟晓云涉嫌受贿、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钟晓云,出生于1954年12月23日,江西赣州人,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

工作经历

1970年12月至1975年12月,钟晓云为画眉坳钨矿主坑一工区工人。

1975年12月至1979年1月,钟晓云任画眉坳钨矿主平窿坑口团总支书记。

1979年1月至1985年8月,钟晓云任画眉坳钨矿团委副书记(其间: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江西理工大学管理工程系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85年8月至1986年12月,钟晓云任画眉坳钨矿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1986年12月至1990年10月,钟晓云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南昌公司秘书。

1990年10月至1994年2月,钟晓云任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江西公司办公室主任。

1994年2月至1997年8月,钟晓云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南昌公司人事处副处长。

1997年8月至1999年12月,钟晓云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南昌供销公司经理、供应处处长(其间:1996年9月至1998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涉外经济专业学习)。

1999年12月至2000年9月,钟晓云任中国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00年9月至2004年12月,钟晓云任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其间: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员干部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4年12月至2006年1月,钟晓云任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6年1月至2007年4月,钟晓云任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7年4月至2008年12月,钟晓云任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兼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008年12月至2010年4月,钟晓云任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兼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010年4月至2016年10月,钟晓云任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兼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钟晓云任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

2017年2月,钟晓云任退休。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0年7月,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原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钟晓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0年11月9日,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委员钟晓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钟晓云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将资金出借给私有企业,违规干预投资项目招投标,违规开展期货投机交易,违规收购股权;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违规高价收购民营矿山、低价转让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钟晓云身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特权思想严重,搞“家长制”“一言堂”,作风霸道,好大喜功,盲目投资,纪法意识淡薄,为亲友经营活动出谋划策、铺路搭桥,长期与不法商人相互勾结,大搞权钱交易、损公肥私,高价收购、低价贱卖,严重损害国有企业利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决定给予钟晓云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中共江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按程序撤销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江西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依法逮捕

2020年11月,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委员钟晓云涉嫌受贿、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对钟晓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提起公诉

2021年2月,原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钟晓云涉嫌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钟晓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钟晓云利用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南昌供销公司经理,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钟晓云在担任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荣誉成就

参考资料

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钟晓云被逮捕.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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