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乡 :阿尔乡

更新时间:2024-09-21 05:29

阿尔乡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甘洛县下辖的乡镇级行政单位,位于甘洛县东南部。该乡东邻新市坝镇,南接波波乡,西隔甘洛河与石海乡相望,北毗普昌镇。阿尔乡总面积为53.7平方千米。历史上,阿尔乡曾隶属于明朝阿多六磨上百户乡,民国时期属黑彝阿助家。该乡在历史上经历了多次行政变更,最终于2020年6月12日撤销,其行政区域划归普昌镇管辖。

历史沿革

明朝,属阿多六磨上百户乡。

民国,属黑彝阿助家。

1956年,设阿尔乡。

1959年,划归普昌公社,设阿尔大队。

1961年,公社改乡。

1973年,乡改公社。

1985年,公社改乡。

1992年,与普昌、石海2乡合并为普昌镇

1994年,析置阿尔乡。

2020年6月12日,撤销阿尔乡,将原阿尔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普昌镇管辖。

自然地理

地形地貌

阿尔乡地势东高西低,境内最高点海拔4093米;最低点海拔1328米。

气候

阿尔乡垂直变化明显,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雨量集中,秋季温和凉爽,冬季干冷少雪。多年平均气温14℃,年平均降水量960毫米。

水文

阿尔乡境内河道属于牛日河水系,沟溪自东向西,注入甘洛河。

自然灾害

阿尔乡主要自然灾害有旱灾、洪涝、大风、低温、霜冻、雷击等。

自然资源

境内矿藏资源主要为铁、铅、煤炭、铜,其中铁矿、铅锌已开采利用。

行政区划

在撤销前,阿尔乡下辖乃乌村、地坝村、马达村、且木村、哈莫村、所池村和眉山村等7个行政村,共设有24个村民小组。乡人民政府驻地位于乃乌村。

人口

截至2011年末,阿尔乡总人口为10780人,其中男性占51.4%,女性占48.6%。以彝族为主要民族,占总人口的99.5%,汉族人口占0.5%。截至2019年末,阿尔乡户籍人口14003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阿尔乡财政收入175.17万元,支出175.17万元。

2019年,阿尔乡有工业企业3个。

农业

阿尔乡有农业耕地面积6820亩,主要粮食作物有水稻、玉米、阳芋荞麦。2011年,生产粮食3602.5吨,其中水稻2160吨,玉米882吨,洋芋559吨,荞麦1.5吨。主要经济作物有油菜、黄豆、海椒、核桃。2011年,核桃种植面积600亩,产量150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9800头,年末存栏7000头;牛饲养量115头,年末存栏100头;羊饲养量3600只,年末存栏1200只;家禽饲养量2.3万羽。

商业

2011年末,阿尔乡有商业网点5个。

社会事业

教育

2011年末,阿尔乡有小学1所,在校生1100人,专任教师3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80.45%。

文体

2011年末,阿尔乡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图书室7个。

2011年末,阿尔乡有篮球场4个。

2011年末,阿尔乡“村村通”电视覆盖率60%。

医疗卫生

2011年末,阿尔乡有卫生院1个;病床6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9718人。

社会保障

2011年,阿尔乡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33户,人数1733人,支出108.1万元,月人均52元;农村医疗救助81人次,支出7.1万元;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农村医疗保险976人次,支出3万元。

邮政电信

2011年末,阿尔乡有移动电话用户2300户,通信信号覆盖率99%。

交通

截至2011年,阿尔乡境内通车里程为6.3千米。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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