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谦 :《水浒传》中一个反面人物

更新时间:2023-08-15 16:06

陆谦是中国长篇小说《水浒传》中的一个反面人物。他是高衙内的帮闲富安的门下心腹,既无文采,亦少武功。在1998年版的《水浒传》中,陆谦由王全有扮演。

陆谦,官职“虞侯”,善于讨好上级,是主人公林冲的多年好友,但因为贪图富贵而站在高俅这一边。曾劝林冲将自己的妻子献给高的养子,并多次设计陷害林冲,最终在山神庙与富安等人密谋火烧草料场时被林冲识破,死于其枪下。

人物背景

《水浒传》中一个反面人物,是在高俅这一边的。陆谦原是林冲同乡的好友,最终却死在林冲的刀下。当然,人总有一死,若是有二死三死的话,我想这陆谦也该死好几回了。曾被林冲所救,与林冲结义。后因贪图富贵,在高俅面前谗言诽谤林冲,又设计林冲,害其坐牢。林冲被发配后,千方百计欲加害于他,最终在山神庙被林冲杀死。他跟高衙内是逼林冲上梁山的两个直接因素。

人物经历

为讨花花太岁高衙内欢喜,他不顾朋友的交情,请林冲到酒楼喝酒,趁机把林娘子骗到自己家中,施此计来满足花花太岁的淫欲。林冲知道后,大骂陆谦是个畜生,“我和你如兄若弟,你也要骗我!”林冲三步做一步,跑到陆谦家里,花花太岁跳墙逃走,林冲就把陆谦家砸得粉碎,然后拿着一把解腕尖刀,径奔酒楼去找陆谦。陆谦躲到太尉府内,三天都不敢回家。若是此时林冲找到了陆谦,陆谦还有活路吗?

误入白虎堂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陆谦认为只有“害了林冲性命,方能勾得他老婆和衙内在一处”。于是他向花花太岁的干爹高俅献上一计:差人把刀卖给林冲,又差人来家呼唤林冲,叫将刀来府里比看。白虎堂里,太尉喝叫左右,将林冲解去开封府,定要给他个“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杀害本官”的罪名。府尹看了林冲的口词,是个无罪的人。只着他招认“不合腰悬利刃,误入节堂”。这一场“转转宛宛”的官司,林冲被断了二十脊杖,刺配沧州市。为置林冲于死地,陆谦又买通董超薛霸两个监押防送公人,让他们在沧州道上结果了林冲。鲁智深大闹野猪林之后,两个监押一路上都无从下手。到了沧州牢城营内,陆谦再次买通差拨和管营,设计陷害林冲。林冲从李小二口中知道陆谦也到了沧州,骂道:“那泼贱贼也敢来这里害我!休要撞着我,只教他骨肉为泥!”林冲带着尖刀,在沧州城里城外,小街夹巷寻了三五日没有寻到,若是寻到陆谦,我想他的祭日又该提前了。

火烧草料场

火烧草料场时,陆谦不仅要烧死林冲,还想拾得他一两块骨头回京,到太尉和衙内跟前邀功求赏。恰巧那晚雪下得正紧,林冲离开草料场买酒去了。在山神庙里,林冲终于遇到来放火烧他的陆谦。林冲取出那口刀来,便去陆谦脸上搁着,正是‘杀人可恕,情理难容!’”

有人说:“为上司干了十件好事,不如与上司同干一件坏事。”这也许就是陆谦信奉的官场哲学,他的所作所为,打的是林冲娘子的主意,是为了讨好太尉、满足花花太岁的淫欲。这是陆谦与太尉、衙内、富安等一同干的一桩坏事。正因为这是与上司一同干的,陆谦才不顾朋友的交情,才有恃无恐,才如此拼命。

死有余辜

陆虞候叫声“饶命,”吓的慌了,手脚走不动。那富安走不到十来步,被林冲赶上,后心只一枪,又倒了。翻身回来,陆虞候却才行得三四步,林冲喝声道:“奸贼!你待那里去!”劈胸只一提,丢翻在雪地上,把枪搠在地里,用脚踏住胸膊,身边取出那口刀来,便去陆谦脸上搁着,喝道:“泼贼!我自来又和你无甚么冤仇,你如何这等害我!正是“杀人可恕,情理难容!””陆虞候告道:“不干小人事;太尉差遣,不敢不来。”林冲骂道:“奸贼!我与你自幼相交,今日倒来害我!怎不干你事?且吃我一刀!”

把陆谦上身衣扯开,把尖刀向心窝里只一剜,七窍迸出血来,将心肝提在手里,回头看时,差拨正爬将起来要走。林冲按住,喝道:“你这厮原来也恁的歹,且吃我一刀!”又早把头割下来,挑在枪上。

当今社会,像陆谦这样信奉“为上司干了十件好事,不如与上司同干一件坏事”的还是大有人在的。真希望他们引以为戒,能从陆谦之死中吸取教训。陆谦是死有余辜。

必死原因

1,陆谦故意谋害林冲

2,陆谦一再谋害林冲

3,陆谦与林冲兄弟相称

以上三点无论是谁触犯了任意一条都是不可宽恕的,所以林冲在杀陆谦时是毫不犹豫的。所以陆谦是死有余辜,对他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明道德,不杀,也不足以维护法律。

教训:除恶务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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