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钊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副校长

更新时间:2024-09-20 16:42

陈金钊,男,汉族,1963年12月生于南乐县,原籍山东莘县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人物经历

1983年毕业于安阳师范学院政法系,在河南南乐县一中任教。

1987年考入西北政法大学理论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0年在河南大学法学院任教;1995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3—1998年任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1998年调入山东大学法学院,任威海分校法律系主任;

1999年破格晋升教授;2000年获山东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2001年12月任威海分校党委委员、副校长。2009年兼任威海分校法学院院长。现任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研究会会长,山东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山东大学法律方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律方法》主编。

目前的学术兼职有: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儒家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理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除了教学和科研方面的杰出成就外,陈金钊教授还是一位优秀的教学管理者,先后担任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法律系主任、山大威海分校副校长等职务。

主要贡献

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政法论坛》、《法学家》、《比较法研究》等法学类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1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等出版专著教材10余部。参与多项国家、省级项目的研究工作,2001年获准主持国家教育部重点项目“法律解释学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解释学、法治理论。

在学术研究领域,陈金钊教授先后发表学术论文11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四部,教材三部,主编大型学术丛书两部。成为我国法学方法论研究领域的权威之一。

获奖记录

曾获中国第三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高校“十佳优秀教师”。

连续四年获得山东省优秀社科论著奖(均代表威海市参选),并获得第三届“中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

先后获得“山东省十佳青年教师”提名奖、“山东省优秀教师”“山东省高校十佳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陈金钊个人简介.陈金钊_法律学人_雅典学园.201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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