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更新时间:2024-09-21 03:07

陕西省人民政府驻沪办事处于1978年恢复成立,原隶属省物资局管理。1983年划归省政府办公厅管理,正处级建制,1996年8月升为厅级建制。2006年及2011年驻外办整合后我办仍核定为正厅级建制,设办公室、经联信息处2个内设处室。

主要职责

1.协助做好陕西省在驻地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与驻地党政机关的政务联系,及时收集、整理、报送与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信息,为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2.负责陕西省与驻地经济合作的联络协调工作;发挥窗口和纽带作用,为省内引进资金、技术与人才,积极与驻地交流经济、技术、文化等协作项目,及时为省内有关部门及企业提供驻地项目;宣传推介陕西省名、优、土、特产品,帮助省内企业在驻地开辟市场;承办或协办由两地政府主办的有关经贸合作的展示、展销、博览、洽谈等活动。

3.负责省级领导在驻地的接待服务工作;为省直单位和各地市在驻地进行公务活动提供帮助;为陕西省与驻地政府和企业组织的经济合作与交流活动提供联络和后勤保障;负责与驻地有关部门协调联系及服务工作。

4.为陕西省在驻地的务工人员提供服务,协助办理有关民族事务,协助处置有关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5.协助做好陕西省在驻地的流动党员、团员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党团组织,积极为流动党员、团员提供组织关系接转、组织生活、教育培训、权益保障等服务。

6.完成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驻沪办事处内设2个机构,包括办公室、经联信息处。

参考资料

陕西省人民政府驻沪办事处 2020 年部门决算.陕西省人民政府.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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