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4-09-21 16:50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成立于1977年,当时为正厅级省政府工作部门。1983年9月,改为由省农牧厅管理的副厅级行政局。经省政府批准,计划和财务单列。1993年机构改革时,改为由省农业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局,计划和财务单列,行使管理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的行政职能。2015年5月机构改革时,改为由省农业厅管理的副厅级行政类事业局,计划和财务单列,行使管理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的行政职能。2016年10月机构改革时,更名为陕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改为由省农业厅管理的副厅级行政类事业单位,计划和财务单列,行使管理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的行政职能。2019年1月机构改革时,更名为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改为由省农业农村厅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发展农机化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

(二)根据全省农机化事业发展总体布局及相关政策,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的行业规划、计划、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起草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农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指导机械化农业生产,实施农机化工程开发项目,负责农机质量监督和机具维修管理;

(五)负责农机修造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项目的立项、论证和组织实施;

(六)负责农机化科研、推广、教育、培训和标准化工作;

(七)负责管理农机化建设专用资金和农用柴油等专项资金、物资;

(八)拟定农机化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和组织实施;

(九)负责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

(十)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机要文秘、保密档案、信访接待、政务督办、提案办理、重要会务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后勤、住房、值班、应急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计划财务处

负责全省农机化发展战略政策研究、行业规划及计划编制工作;负责局系统预决算、专项资金监管与实施工作;负责局系统资产监管和农机化统计工作;指导全省农机化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和局直属单位财务工作。

管理法规处

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农机维修行业管理、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监管;负责农机行政执法,承办本局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

科技质量处

负责农机化科研、技术推广和鉴定质量投诉监管工作;负责农机化教育培训和农机产品推介与技术交流工作;承担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农机推广体系、标准体系建设和省农业机械学会工作。

安全监理处(对外称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

承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检验、牌、证、照核发工作;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监督道路外农机违章行为查处和农机事故处置工作;指导全省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工作。

农机装备处

负责制定农机装备建设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指导省内农机制造企业和经销企业发展,引导农业生产者使用先进新型农机产品。

机关党总支

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筹办局党委有关会议,抓好局党委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局系统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系统机关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离退休人员党建工作。

纪委

负责局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受理党员及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任务、重大项目、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廉政监督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

参考资料

机构介绍.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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