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更新时间:2024-09-21 14:10

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是为了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质量内涵发展而设立的奖项。由陕西省教育厅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工作。该奖项自2005年开始第一届评选,截至2018年8月,已评选了十一届。在第五届至第十届期间,共有451人被授予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2018年5月,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开始进行第十一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奖项历史

2005-2008年,陕西省省教育厅共评选了三届陕西省级教学名师奖。

2009年3月,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0年8月,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六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1年4月,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4年4月,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5年1月,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6年3月,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8年5月,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奖项设置

• 评选范围

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范围为承担本科、高职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退休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 历届名额

第五届、第六届:表彰名额共50名,由省教育厅授予“省级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七届:表彰名额为50名。

第八届:表彰名额为70名。

第九届、表彰名额为90名。

第十届:表彰名额为90名左右。

第十一届:表彰名额为90名左右,现任校级领导推荐数控制在各校推荐总数的30%以内。

组织流程

评选组织

根据历年评选工作通知的文件,由陕西省教育厅组织开展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

申报条件

(一)本科高校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2015—2017年,承担校内本科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或承担校内教学任务不少于96学时/年(含实践教学,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二)高职院校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高职教学经历;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也可推荐学校特聘的“能工巧匠”);参评前三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年(含实践教学)。

(三)其他条件依照《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执行。

(四)“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重点向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公共课的教师倾斜,向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实习实训教学的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省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获奖教师优先。

评选考核

(一)由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择优遴选后上报省教育厅。各高校推荐的候选人须经学校(院)教学委员会或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

(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集体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彰人选。

奖励情况

2007年7月,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的通知》,授予53名教师第三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2009年7月,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的通知》,授予52名教师第五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2010年9月,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的通知》,授予53名教师第六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2011年6月,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的通知》,授予53名教师第七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2014年7月,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八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的通知》,授予90名教师第八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2015年6月,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九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的通知》,授予103名教师第九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2016年6月,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十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的通知》,授予100名教师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2018年9月,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十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的通知》,授予107名教师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文化传统

奖项宗旨

第五届:《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25号)精神。

第六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

第七届:为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八届: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陕发〔2010〕10号)为深入贯彻我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九届:为贯彻陕西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届: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十三五”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

第十一届: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

评选原则

各高校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社会评价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开展高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是“陕西高校教学名师引领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陕西省教育厅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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