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广播电视台 :霍山县广播电视台

更新时间:2024-09-21 10:35

霍山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前身为霍山县革命委员会普及农村广播网办公室,成立于1970年6月。1975年8月成立霍山县革命委员会广播事业管理局,实行局站(县广播站)合一体制。局内设秘书、编播组、线务组、机务组。

概况

霍山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前身为霍山县革命委员会普及农村广播网办公室,成立于1970年6月。1975年8月成 立霍山县革命委员会广播事业管理局,实行局站(县广播站)合一体制。局内设秘书、编播组、线务组、机务组。同年11月,机线两组合并,设事业组。

1983年1月,内设机构调整,设编播股、事业股、财务股。1984年2月,成立霍山县广播电视管理站。1985年5月,更名为霍山县广播电视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1994年2月、3月、7月,经广播电影电视部批准,相继成立“霍山人民广播电台”、“霍山有线电视台”、“霍山电视台”。1995年元月确定内设机构为:人事秘书股、总编室、财务股、社会管理股、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

1997年2月,县编委会《关于印发霍山县广播电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霍编字[1997]048号),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霍山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确定县广电局机关内设四个股级二级机构:人事秘书股、总编室、财务股、社会管理股,确定了机构职能。

根据中办、国办厅字[1996]37号文件精神,县级温岭广播电视台实行播出机构合并,“三台合一”。1997年11月,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合并方案的批复》(霍政[1997]121号),批准霍山县局“三台合一”“局台全一”方案。1998年10月,县编委会印发《关于同意霍山县广播电视局、霍山县广播电视台合并的通知》(霍编字[1998]011号),根据县政府批复以及广电总局(98)广发社登字621号和省广播电视厅皖广社字[1998]173号文批复,同意县广播电视局原设立的“霍山人民广播电台、霍山电视台、霍山有线电视台”合并称为霍山县广播电视台(原三台仅对外保留呼号),与县广播电视局合并,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局长兼任台长。广播电视台内设5个股级二级机构:新闻部、广告文艺部、播出管理部、有线电视部、技术保障部。

2004年7月,鉴于有线电视管理职能调整,经申报批准,县编委会印发《关于调整县广播电视局内设机构设置的通知》(霍编办[2004]04号),确定局台内设机构为8个,局二级机构为人秘股、财务股、社会事业管理股,广播电视台二级机构为总编室、新闻部、新闻专题部、广告文艺部、技术保障部。

2009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理顺地方电影管理体制的通知》(中宣发[2008]31号)、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理顺霍山县省电影管理体制的通知》(皖宣字[2009]4号)、市委宣传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理顺霍山县市电影管理体制的通知》(六宣发[2009]3号)精神,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编办、县广电局、县文化局等五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理顺霍山县电影管理体制的通知》,要求将文化局承担的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市场准入、农村和社区等电影公共服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实施、指导基层电影队伍建设、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管理等职责,统一归口划入广电局,各国有电影企事业单位统一划转到广电局,与电影相关的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设备等统一划转到广电局。2月20日,县文化局、广电局交接双方签署划转交接协议,4月,报经批准,县编委印发《关于电影行政管理职能划转中机构编制调整问题的批复》(霍编[2009]14号),同意霍山县广播电视局更名为霍山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以及电影公共服务、电影农村服务等职能统一归口划入县广电局,局机关增设电影事业管理股。

2009年5月根据中央、省、市有关通知及《霍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电影行政管理职能划转中机构编制调整问题的批复》(霍编〔2009〕14号)的文件精神,原霍山县广播电视局更名为霍山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同年11月,机线两组合并,设事业组。

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党和政府的宣传工作方针,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功能与主流媒体的作用;负责本级台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终审和播出;负责向县政府网站保质、保量、及时提供音视频新闻及其他节目;负责制订本级台的广播剧、电视剧、动漫作品的计划创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行业法律、法规和事业发展规划;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

(三)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技术政策和标准,配备本级台的广播电视摄录、制作、演播、播控等设施。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创优工作。负责南岳山广播电视插转台、中央、省、市、乡(镇)村广电节目设备运行、维护和技术保障。

(四)负责本级广播电视广告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批和监管本台重大项目建设与内部审计。

(五)负责并组织开展台广播电视理论研究、优秀作品评选,并负责向上级评审部门申报、推荐创优作品与科研成果。

(六)负责全台内部管理,确保宣传和经营等工作规范有序;负责组织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与队伍建设;负责全台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台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做好文秘、财务、会议、后勤、环境卫生、计划生育、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等工作。

(二)总编室

负责全台宣传管理,编制宣传计划,把握舆论导向,参与重大宣传任务的策划、稿件审查;负责频道总体规划、栏目设计和节目安排、节目播出的监管工作;负责节目创优评奖事务;负责广告等创收栏目的监听监视与把关;负责全台节目质量的考评考核等工作;负责记者证管理和采编播人员的业务培训,抓好通讯员队伍建设;负责通联支付和音像资料的搜集、整理、入库、归档、保管及采编器材的管理工作。

(三)新闻部

负责全台新闻、专题节目的采编、制作工作;负责每阶段台新闻报道宣传策划,制定报道要点;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新闻稿件(画面)的通联和审查采用;负责了解外宣信息,确定外宣选题,承担向中央和省市台提供广播电视稿件(画面)的外宣任务。

(四)广告文艺部

负责全台广播电视广告文艺和相关创收项目的策划、制作、经营及优质安全播出。负责在本台播出影视片和文艺节目的组织、审查工作。

(五)技术保障部

负责全台广播电视各类节目的正常、安全、优质播出;负责广播电视机房的值机和日常管理,做好机房的防火防盗工作;负责建立安全播出预警机制和操作流程,果断、正确处置应急情况;协助并配合技术人员做好机房设备日常维护和节目编排工作;做好节目带的登记、交接和节目的播出审查。

负责石首南岳山插转台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台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技术服务工作;承担信号接入、播出和采编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负责设备器材的采购选型和技术资料档案的保管工作;负责全台内线制播网络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全台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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