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总工会 :市直各单位工会和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

更新时间:2024-09-20 19:55

青岛市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各区(市)总工会、市直各单位工会和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受市委和省总工会领导。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运方针,按照市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 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确定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贯彻执行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确定的任务和决议,领导下级工会工作。

(二)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承担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教育广大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不断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

(三)负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查研究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指导下级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工作;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负责职工帮扶救助和服务工作,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五)开辟网上工作平台和途径,加强互联网服务职工、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创新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及活动开展的方式,拓展工会组织覆盖;健全完善工作评价制度,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

(六)组织引导职工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指导各级工会做好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有序承接政府部门转移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七)负责组织指导职工开展群众性劳动和技能竞赛等活动;承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评选表彰市“工人先锋号”等工作。

(八)负责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各区(市)党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管理所属工会的领导班子;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党建工作。

(九)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对工会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指导和管理。

(十)负责工会对外交流工作,发展与各国家各地区城市工会、产业工会的友好关系。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机构设置

机构部室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保密、安全应急、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承担市总工会与市政府联席会议工作,指导下级工会和产业工会与同级政府及其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

负责机关信息建设及信息收集编发;

负责机关后勤事务,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后勤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市总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牵头部门的工作职责;

承担市总工会公共服务 “一次办好”相关工作职责;负责公文起草的审核把关;

负责市总工会督查落实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政策研究室

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

负责开展重大课题调研,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调查研究;

负责起草重要文稿;

负责工会系统的统计及指导工作;负责《青岛工运》、大事记、史志等工会重要文献资料的研究与编发。

组织部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干部人事政策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组织制度的有关规定;

协助区(市)党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管理所属工会的领导班子;

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负责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的人事工作;

拟定市总工会外事出访计划;

协调做好选派“第一书记”挂职帮扶、乡村振兴,对口援助等工作;

负责牵头落实市总工会系统统战工作任务;

负责牵头落实市总工会系统统战工作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

负责市总工会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下级工会的新闻宣传和网络宣传;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工会和职工的舆情引导工作;

参与拟订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组织拟定职工素质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工作;

组织开展职工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拟定工会网上工作平台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总工会门户网站和网络平台建设;

负责牵头落实市总工会党组和市总工会系统党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任务;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生产保护部

参与拟订劳动安全卫生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

监督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

参与调查处理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

指导工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下级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

推动开展群众性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

指导和推动职工技术协作;

承担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工人先锋号”等奖励的推荐、评选、表彰等工作;

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模休养和健康体检工作;

组织实施职工技能提升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权益保障部

参与拟订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

指导下级工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指导推动下级工会参与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负责职工帮扶救助和服务工作,维护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指导各级工会做好创业就业、普惠服务和农民工服务等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基层工作部

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的组织发展和队伍建设,完善工会组织体系;

指导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和基层工会规范化工作,推动开展“职工之家”活动;

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指导开展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协同推进党工共建工作;

指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规范对基层工会的考核,规范管理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和职工志愿者队伍;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法律工作部(信访室)

参与涉及职工和工会的立法工作;

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各级工会做好劳动争议调处和法律监督;

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负责基层工会法人登记工作;

负责工会重大决策、制度规定和相关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负责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

负责职工来信来访工作,参与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女职工部

负责拟定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的保障政策;

负责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参与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

承担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财务部

负责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工作;

负责编报市总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审批下一级工会经费预算、决算;

监督检查工会经费拨付及使用情况;

指导市总工会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资产监督管理部

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工会资产管理的制度和规定,指导督促各级工会加强工会资产管理;

履行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资产所有者职责,监督管理所属事业单位的项目投资和资产管理;

负责市总工会机关行政资产管理;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审计监督市直工会经费收支、专项资金、资产管理、基建投资、及财务资产转移等情况;

对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对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指导各级工会依法依规开展审查审计工作;

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按规定设置机关党委;

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履行机关纪委职责,按要求配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相关监督职责;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直属事业单位

青岛市工人文化宫(青岛市职工学校)

青岛湛山疗养院

青岛市总工会干部学校

青岛市职工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青岛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参考资料

市总概况.青岛市总工会.2022-08-04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