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军事 :香港军事

更新时间:2024-09-21 11:29

香港军事,始于唐政府设屯门军镇。在1841年清政府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统治权授予英国,直至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恢复行使主权,香港军事也由来自外国的军队负责。其间除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一度被日本军队占领外,香港防务都由驻港英军负责。自1997年7月1日中国恢复行使主权以后,香港防务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下称“驻港解放军”)管理。

驻港英军

主条目:驻港英军

二战

香港军事服务团

驻港解放军

主条目: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

驻港部队于1993年初开始组建,1996年1月28日组建完毕。驻军隶属中共中央军委,费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

驻军的职责是防备和抵抗侵略,保卫香港特别行政区安全;担负防卫勤务;管理军事设施;承办有关的涉外军事事宜等,不干预香港地方事务。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必要时,可向中央政府请求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驻军人员除遵守全国性法律外,还要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驻军组成驻军组成:驻军由陆军、海军、空军部队组成,是一支合成部队,下辖1个陆军步兵旅、1个海军舰艇大队、1个空军航空兵团。

军事设施

赤柱军营中环军营昂船洲海军基地石岗机场枪会山军营九龙东军营

发生战役

屯门海战(1521年)官涌之战(1840年)香港保卫战(1941年)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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