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的机关

更新时间:2024-09-20 17:22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是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该委员会于2020年6月30日成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设立的。该法案旨在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保护国家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有了更加明确的指导和监督。

机构设立

2020年6月18日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其中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

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举行会议

2020年7月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安委)举行首次会议,全体成员出席,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列席会议。

2022年9月3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举行首次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特区国安委)会议。

机构职责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职责为:

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规划有关工作,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政策;

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设;

协调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广西新闻网.2020-07-01

香港特区国安委今日举行首次会议 全体成员出席(图).中国新闻网.2020-07-06

(港澳台)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举行首次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新华社-今日头条.202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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