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奖励计划 :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奖励计划

更新时间:2024-09-20 11:05

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全称“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奖励计划”)作为《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工程”的重要项目之一,是与“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岗位制度相配合、与原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相衔接的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也是目前各类人才支持项目中特别强调教学科研并重、鼓励科研创新、体现教学导向的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宗旨

立足国内培养造就一批优秀拔尖人才、年轻的学术带头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具有“德才兼备、教研并重、奖助结合、鼓励创新”的特点。

格局

教育部面向全国高校实施的优秀拔尖人才和学术带头人队伍的培养和支持项目大体上形成包括三个层次的人才计划体系的格局:

第一层次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为主,吸引、遴选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大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构成两院院士的一支后备梯队;

第二层次以“高校青年教师奖”和“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为主,培养、造就新一代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队伍,这支队伍将作为特聘教授的后备梯队;

第三层次以“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和“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等项目为主,吸引、稳定和培养一批有志于高等教育事业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他们形成“高校青年教师奖”、“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选的后备梯队。

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坚持教学、科研“双高”标准,获奖人选是经过严格遴选、专家评审产生的。在学校公开筛选,主管部门审查、推荐的基础上,由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候选人进行形式审查,聘请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和会议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奖励人选建议方案,经“高校青年教师奖”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在教育部网站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待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教育部正式公布获奖者名单并颁奖。“高校青年教师奖”每年奖励支持100人左右,奖励总经费的最高标准为50万元,支持期限为五年,年度奖励经费中,1.5万元用于支付个人奖金,其余部分用于支持其教学和科研工作。

为了配合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考虑到西部地区高校的实际需要,教育部从第三届“高校青年教师奖”开始,对西部地区高校,特别是教育部对口支援的西部地区重点建设高校给予适当倾斜和支持。第三届“高校青年教师奖”从西部地区高校增选了15名获奖者人选予以倾斜支持。

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自1999年4月启动实施以来,已进行了三届评选,共有116所高校的314名青年教师获得“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奖者的平均年龄38.3岁,年龄最小的仅29岁。77.3%以上的获奖者是院(系、所)、教研(科研)室的学术领导人。他们都是高教战线的中坚力量,承担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有的已受聘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教育部于2000年6月15日和2001年5月29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首届和第二届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颁奖大会,陈至立部长、吕福源、周远清赵沁平副部长出席大会并给获奖者颁奖。第三届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奖人选将于今年5月公布并举行颁奖大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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