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齐光 :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局长

更新时间:2024-09-21 03:06

麦齐光,1950年出生,毕业于香港大学土木工程系,持有工程学士和理科硕士学位。于1973年加入香港政府,2012年6月,被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局长。

2013年8月8日,麦齐光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被判监8个月,缓刑两年。

人物履历

麦齐光,工程师,于1976年8月加入香港政府,任助理工程师

1994年8月晋升为总工程师;

1997年5月晋升为政府工程师;

2000年6月晋升为首席政府工程师。

2000年6月在前拓展署出任新界东拓展处处长,

2002年11月出任路政署署长。

2006年9月,出任环境运输及台北市政府工务局常任秘书长。

2007年7月香港政府改组后,出任发展局常任秘书长。

2008年8月四川省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麦先生协助推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支援的5·12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项目。

2010年6月退休后,以兼职顾问身份出任发展局四川重建组组长,继续参与重建工作。

2012年6月,被任命为香港发展局局长。

人物事件

2012年7月12日因早年任职港英政府工程师时,与现职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互租对方单位并申领房屋津贴,双双被廉政公署拘捕。半小时后,麦齐光提出辞任发展局局长。

2012年7月30日,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决定免去麦齐光的发展局局长职务。

2013年8月8日,麦齐光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被判监8个月,缓刑两年。

获得荣誉

麦齐光,于2010年获特区政府颁发金紫荆星章,2011年获委任为非官守太平绅士。

辞职

香港政府发言人稍早前宣布,上任不到两个星期的发展局局长麦齐光辞任,即日起,发展局局长的工作由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处理。

廉政公署证实,拘捕麦齐光及一名助理署长,怀疑他们在申领政府房屋津贴时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于是展开调查,监于调查仍在进行中,廉署现阶段不作进一步评论。

参考资料

香港前政府高官麦齐光、曾景文因诈骗租屋津贴被判刑.中国经济网.202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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