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华 :佛山南海杀人凶犯

更新时间:2024-09-21 11:32

黄金华,男,2012年5月15日,曾造成两死三伤的血案。

2012年11与23日上午,佛山中院公开审理此案,当审判长讯问黄金华有无悔意时,他表情冷漠,答称“不后悔”。庭上律师称其精神不正常,而公诉人出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证实黄金华行凶时有完全的刑事行为责任能力。

人物事件

犯罪事实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5月15日10时许,被告人黄金华在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南边村旧街九巷1号附近看见被害人黄仲×从家中走出,因黄仲×曾与其有矛盾而心怀不满,遂上前持随身携带的尖刀猛剌黄仲×胸、颈等部位。黄仲×受伤后逃走,黄金华为泄愤,持刀猛剌黄仲×母亲陈×好的背部、黄仲×女儿黄×淘的胸部,随即持刀追赶黄仲×,并持刀猛剌前来制止其行凶的被害人黄永×胸、臂等部位,被害人黄铭×手、肋等部位,后被接报到场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被害人陈×好、黄永×因伤重当场死亡。黄仲×的损伤属重伤,伤残等级为六级;黄×淘、黄铭×的损伤属轻伤。

杀人动机

案发后,黄金华供称其杀人动机是因此前刑满释放后,遭同村人疏远冷落,遂怀恨在心。南都在第一时间还了解到,黄金华曾因精神障碍等原因入院治疗,而随后检方也考虑到其杀人行为和方式较为失常,因此对黄金华进行了精神病司法鉴定。在昨日的庭审中,检方引述鉴定结论称,黄金华在行凶时有完全的刑事行为责任能力,并建议判处黄死刑。不过,由法院指定的、黄金华的辩护律师则称,黄有精神障碍,请求法院能酌情轻判。

择日宣判

黄金华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均表示无意见。本案刑事部分的庭审仅持续近一小时,后即转入民事部分的审理。佛山中院表示,本案将择日宣判。

参考资料

无精神病症状 黄金华被判死刑 - 刑事动态 - 律师博文 - 大律师网.大律师网.2021-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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