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民报 :齐鲁民报

更新时间:2024-09-20 21:00

《齐鲁公报》是民国时期济南市一张甚有影响的报纸,不仅在中国大陆发行,还远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日本、欧美诸国。该报系由同盟会会员王讷、赵心如等于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11月15日在大明湖畔司家码头创办,王讷(字墨仙)为总经理,赵心如(新儒)任总编辑。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4月1日,《齐鲁公报》改头换面,改名为《齐鲁民报》(别名《新齐鲁公报》),《齐鲁民报》为国民党山东支部的机关报,报社社址设在经二路路南,发行处在济南小布政司街路北。《齐鲁公报》与《齐鲁民报》为山东省图书馆所收藏,但不齐全。

历史沿革

前身是由一些同盟会会员创办的《齐鲁公报》。《齐鲁公报》于

1911年11月15日在济南市创刊,由同盟会会员王讷任总经理,赵心如任

总编辑。当时山东省宣布独立,该报是山东各界联合会的机关报。它立论新颖,

文字通俗,鼓吹革命,拥护共和,支持山东独立,颇受民众欢迎。

1911年11月20日,山东省临时都督孙宝琦宣布取消山东独立,《

齐鲁公报》便发表社论,抨击孙宝琦“出尔反尔,仍欲面北称臣,甘为满奴。

”12月10日,济南发生了布政使张广建逮捕革命党人的“宜春轩事件”,

《齐鲁公报》又发表了“山东官吏违法捕拿政党之详情”一文,揭露袁世凯

信张广建、吴炳湘(巡警道)的反动嘴脸。王讷还撰写了一副对联:“吴添一

口只知哭,袁去上  头便成哀。”讽刺袁、张、吴等人。该报于1912年1

月23日被查封。

1912年4月1日,《齐鲁公报》又以《齐鲁民报》(又名《新齐鲁公

报》的名义出版,铅印,对开4版,日刊,办报人仍是《齐鲁公报》原班人马

。“五四”运动期间,《齐鲁民报》支持学生的爱国行动,经常发表一些激励

人心的文章,批评军阀政府的镇压活动。1919年5月16日,该报与济南市

的《大东日报》、《山东商务报》、《山东法报》、《简报》、《白话报》、

《齐美报》一起开会讨论抵制日货办法,决议各报自18日起一律停登日本广

告,不代卖日本报纸。建筑工人侯丹峰(曾为山东国民请愿大会工人代表)到

该报访问时,写下一副对联:“争外交要凭良心做去,保国土须拿热血换来。

”第二天,该报发表了侯丹峰来访记,并刊出这副对联。

取得成绩

该报是一张有影响的报纸,远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日本及欧美诸国。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