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年基金会 :上海市老年基金会

更新时间:2024-09-20 18:06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成立于1994年,始终秉持“安老、扶幼、助学、济困”的宗旨和“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方针,广泛开展慈善助困活动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及和谐发展。

性质

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成立于1984年12月,是经上海市委批准成立的公募基金会

宗旨

向社会各界募集资金,资助老龄事业,帮助困难老人。

业务主管单位

上海市民政局

登记机关

上海市社团管理局。

业务范围

主要公益活动是:

1.开展尊老敬老的宣传教育,动员各界关心和爱护老年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资助、举办老年福利事业和其他帮困助老事业;

3.募集、管理和使用资金;

4.开展与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国际友好团体和友好人士的友好往来。

财税优惠政策

2007年8月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登记,本会接受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得到国税所认定。(沪国税所一[2007]247号)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08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理事会

第三届理事会由22名理事组成,理事长胡炜,现任上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理事会下设四个工作委员会,即基金募集委员会、项目审查委员会、宣传活动委员会和法务工作委员会。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长王世豪,现任上海银行副行长。

历任主要领导

第一届理事会会长 蔡北华 1984.12~1996.2 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

第二届理事会会长 庄晓天 1996.4~2006.3 原上海市副市长

荣誉

2009年,上海市老年基金会获得上海市慈善大奖,该会创立的《九九关爱小剧场》项目也荣获慈善大奖。2010年老年基金会被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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