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 :2018年成立的法院

更新时间:2024-09-20 15:35

上海金融法院是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决定设立的,按照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组建,于2018年8月正式成立。

2021年7月,上海金融法院荣获“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历史沿革

2015年1月24日,上海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正式开幕,张宁、吕红兵等建议,可以借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共同设立的先例,本着“精简、高效、扁平化”的机构设置原则,考虑将上海金融法院先行设立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海各基层法院审判的各类金融案件的上诉,并依法受理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金融案件。在条件成熟的时候,考虑设立独立建制的上海金融法院。

2017年7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始研究论证上海金融法院的筹建工作。

2018年3月2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

2018年8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挂牌成立。

2019年12月,上海金融法院自主研发的全国首个基于人工智能的庭审同步传译系统——智慧传译系统正式启用,此举标志着上海金融法院“智慧法庭”建设取得了突破性成就,实现了审判与科技的深度融合,促进了金融审判体系和金融审判能力现代化。

法院简介

为推进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健全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和金融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特作如下决定:

一、设立上海金融法院。

上海金融法院审判庭的设置,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金融案件的类型和数量决定。

二、上海金融法院专门管辖上海金融法院设立之前由上海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管辖案件的具体范围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上海金融法院第一审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三、上海金融法院对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海金融法院审判工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上海金融法院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

四、上海金融法院院长由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由上海金融法院院长提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主要职责

管辖上海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一)证券、期货交易、营业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独立保函、保理、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存款合同、典当、银行结算合同等金融民商事纠纷;(二)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私募基金业务、外汇业务、金融产品销售和适当性管理、征信业务、支付业务及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引发的金融民商事纠纷;(三)涉金融机构的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四)以金融机构为债务人的破产纠纷;(五)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六)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案件,以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案件。

管辖上海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对金融监管机构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因履行金融监管职责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第一审涉金融行政案件。

管辖境内投资者以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交易活动或者期货交易活动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的诉讼;境内个人或者机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金融机构销售的金融产品或者提供的金融服务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的诉讼。

管辖以住所地在上海市并依法设立的金融基础设施机构为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

管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发行纠纷、证券承销合同纠纷、证券上市保荐合同纠纷、证券上市合同纠纷和证券欺诈责任纠纷等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管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审理当事人对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部分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和申请再审案件。审理上海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金融民商事案件、涉金融行政案件的再审案件。执行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生效裁判,以及上海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涉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裁决。审理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执行异议案件、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以及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涉金融案件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执行复议案件、执行异议之诉上诉案件。按照权限管理本院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承办其他应由上海金融法院负责的工作。

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司法警察支队)、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信访办公室)、综合审判一庭、综合审判二庭、综合审判三庭、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执行局。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上海金融法院首创示范判决机制获评“上海市法治建设十大优秀案例”。

2021年7月,上海金融法院荣获“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

上海金融法院简介.上海金融法院.2023-12-27

上海市2023年市级单位预算.上海市人民政府.2023-12-27

上海金融法院荣获“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上海金融法院.2023-12-27

存款丢了咋办?沪政协委员建言设立金融法院.人民网.2023-12-27

全国首个庭审同步传译系统在上海启用:“翻译君”可实时互译20多种语言.周到客户端-今日头条.2023-12-27

上海金融法院首创示范判决机制 获评“上海市法治建设十大优秀案例”.上海法治报-今日头条.2023-12-27

人事|顾全、胡春健、顾晓军等一批上海法官检察官任免.上观新闻-今日头条.2024-07-04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