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存生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更新时间:2024-09-20 13:15

严存生 男,生于1940年,大荔县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法理学硕士研究生导师。196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017年获评“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的百位法学家”中“有突出贡献的法学家”。

工作经历

1960年9月至1964年7月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读本科。毕业后分配到华东政法大学工作,先分在学生科后改为党史教教研室。

1964,10-1966,6,参加上海奉县钱塘镇、保山县五角场镇长兴岛镇的“四清运动”,二期二年。

1972年4月至1979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解散后被并入复旦大学,分在政治课教研组教哲学。期间,1976年6月至1978年6月作为上海市援藏教师任教于西藏师范学院(现西藏大学)。回上海后不久于复旦大学分校任政治系教学秘书一年多。

1979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复校回该校任教。

1981年4月调现西北政法大学工作至今,先后获副教授(1986年)、教授(1993年)职称、担任过法理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研究生处副处长、处长(1991-1993)等。

1984年起任法理学硕士生导师,1995至2011年年起任法理学导师组组长、校学术委员委员。

1993年5-11月作为高级访问学者留学于悉尼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2001至2011年兼任陕西省政府参事。

1995年开始担任法学理论学科点学科带头人,研究生指导小组组长。

主授课程:法学课

科研项目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项,教育部重点项目一项,司法部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各一项,陕西省教委教改项目一项,西北政法大学重点项目二项。

论文著作

多年来,严存生教授潜心治学,相继出版了 《法的价值研究》(个人专著)、 《法律的价值》(个人专著)、等一批有影响的著(译)作, 《大学法律基础教程》、 、《法理学》等多种教材,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社会科学》等20余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法学》、《法理学·法史学》、《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转载、转摘。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20多篇。

出版专著七本(《法律与自由》(南开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获1992陕西省法学会学术专著二等奖)、

《论法与正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1年出版)、

《法的理念探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2年出版)、

《法的价值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2年版,获2007年陕西省高校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法的“一体”和“多元”》(商务印书馆2008年出版)、

西方法理学史》(与何勤华合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5月版),

译著1本(《原始人的法》贵州人民出版社 1992年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再版),

主编“十五”、“十一五”全国普通高校统编教材《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4年出版,并获获2007年陕西省优秀教材二等奖

陕西省统编教材《大学法律基础教程》(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2003年版)、和多种版本的《西方法律思想史》(陕西教育出版社 1989年版、湖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和《法理学》(2002年的陕西人民出版社版、2007年的法律出版社版、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教材,

2012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独著《西方法律思想史》。

获奖情况

先后获得司法部、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各一项,全国法学会优秀论文奖一项。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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