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假 :因有丧事而请的假

更新时间:2024-09-20 12:22

丧假,为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后处理丧事而规定的一种假期。

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未对丧假作出具体的规定。具体标准,按照1980年颁布的《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另外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法律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章第五十一条条文为,“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1994年12月6日,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其第十一条规定为,“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现实执行

劳动法律法规未对丧假作出具体的规定。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劳总薪字29号)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1)假期: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2)路程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3)工资待遇: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在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情况下,可以酌情给予不超过3天的丧假。然而,对于其他亲属,如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等,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是否给予丧假。在此情况下,公司有权根据自身规定决定是否给予员工丧假。在具体的实践中,哪些人属于直系亲属、应该批几天丧假的问题,这给企业留下了自由裁量的空间,使得在面对类似情况时,往往存在很多争论。

地方规定

上海

上海市从1987年10月15日开始执行《关于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等亲属死亡后可给予请丧假问题的通知》(上海市劳动局沪劳资发130号),规定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北京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河北省

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人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因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按照河北省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执行。

辽宁省

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劳动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或者参加节日活动的,应当视同其提供正常劳动予以支付工资;劳动者照常工作的,不支付加班工资。

安徽省

《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哺乳期间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山东省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享受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期间,其工资支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劳动者请事假的,企业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者国家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

湖南省

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女职工产假、哺乳假、节育手术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待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生育保险、计划生育的规定执行。

贵阳市

《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护理假育儿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与其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标准支付。支付的假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支付。

青岛市

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七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没有约定的,按照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劳动者休假前本人上月正常工资为标准计发。劳动者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事假期间的工资。

申请材料

劳动者申请丧假时,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需要提交以下资料:凭亲属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请丧假,正规的死亡证明是医院开的,并盖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专用章,一共三联,一联是《死亡医学证明》,一联是《亡者火化证明》,一联是《亡者注销户口证明》,还有就是有诊断医生签字,医院盖章。

相关解释

2019年7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722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出台涵盖所有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相关规定并适当调整丧假范围、延长丧假时间的建议的答复:

中国婚丧假规定,最早见于1959年原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59〕中劳薪字第67号),其中规定“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的天数,不发给工资”。1980年,原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进一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此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在丧假和路程假的贯彻落实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给职工特别是岳父母或公婆治丧带来了一定的实际困难。该部门亦在研究婚假和丧事假制度调整意见,继续研究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配合立法机关制定出台意见,并主要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明确:一是明确婚丧假适用主体范围,按照公平的法律原则,明确各类企业主体都应平等履行相应义务;二是明确婚丧假天数标准,对婚假和丧假的天数统一予以调整,并统筹考虑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三是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对未依法落实规定的企业,明确法律责任;四是明确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覆盖范围。

相关事件

2019年3月,还在处理长辈丧事的20岁小伙贾某因请假超过一天,被主管告知办理离职。

2023年12月,浙江省网友小李因爷爷过世而无法请出丧假,在网上吐槽:“家住外地的爷爷过世,我想请丧假回去奔丧。却被单位告知: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去世不能请丧假,只能请年假或事假,没有丧假这合理吗?”,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参考资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722号建议的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1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2023-12-02

..2023-12-02

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21-08-03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国政府网.2023-12-02

爷爷过世小伙请不出丧假?法律该多些人情味.今日头条.2023-12-02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中国政府网.2023-12-02

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中国政府网.2023-12-02

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中国政府网.2023-12-02

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中国政府网.2023-12-02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中国政府网.2023-12-02

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中国政府网.2023-12-02

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2023-12-02

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青岛政务网.2023-12-02

爷爷过世小伙请不出丧假,合理吗?.搜狐网.202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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