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 :海关总署垂直领导的正厅级单位

更新时间:2024-09-21 05: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是受海关总署直接领导,负责指定口岸及相关区域范围内海关工作运行管理、监督监控的正厅级直属海关。

负责安徽省的各项海关管理工作,承担海关监管工作、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征收管理、出入境卫生检疫和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海关风险管理、国家进出口货物贸易等海关统计、全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等工作。

内设机构

合肥海关下设15个正处级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规处、综合业务处、关税处、卫生检疫处、动植物检疫处、进出口食品安全处、商品检验处、口岸监管处、统计分析处、企业管理和稽查处、财务处、科技处、督察内审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组织部)。

另设立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监察室(党委纪检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等3个正处级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保障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督办、会务管理、公务接待、信息宣传、机要档案、舆情监控、外事协调、应急值班、业务综合协调以及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海关重大改革事项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工作。

法规处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海关标准化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拟订与海关有关的技术规范及相应管理制度。

综合业务处

承担日常业务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事项。承担全国通关一体化相关工作。承担通关流程标准、申报规范、通关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承担海关重大改革事项、促进外贸发展措施等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工作。协调开展与海关管理相关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承担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工作。

关税

承担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征管工作。承担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原产地规则及签证管理、海关估价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组织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及其他关税措施。承担自由贸易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工作。

卫生检疫

拟订出入境卫生检疫监管的工作制度及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承担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卫生处理及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

动植物检疫

组织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组织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承担出入境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生物物种资源的检验检疫工作。

进出口食品安全处

组织实施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检验检疫,承担进口食品企业备案注册和进口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组织实施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工作,依据多双边协议承担出口食品相关工作。

商品检验处

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承担进口商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工作。承担国家实行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验证工作,监督管理法定检验商品的数量、重量鉴定。依据多双边协议承担出口商品检验相关工作。

口岸监管处

组织实施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动植物、食品、化妆品和人员的海关检查、检验、检疫工作,组织实施物流监控、监管作业场所及经营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境邮件快件、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展览品等监管工作。承担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的监管工作,承担海关管理环节的反恐、维稳、防扩散、出口管制等工作,承担进口固体废物、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等口岸管理工作。承担全国通关一体化相关工作。承担通关流程标准、申报规范、通关运行管理工作。承担海关通关管理系统通用参数维护工作。承担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

统计分析处

承担进出口货物贸易等海关业务统计和统计分析工作,发布海关统计信息和海关统计数据,承担报关数据和单证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和对外贸易政策、形势,承担相关动态监测、评估工作,推动服务进出口企业的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协调开展与海关管理相关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拟订技术性贸易措施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和稽查处

承担海关信用和资质管理、加工贸易保税业务管理、属地查检、稽核查及贸易调查、市场调查等工作。

财务处

承担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和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罚没财物、桨轮船装备及制装等管理工作,管理征收的税费资金和罚没收入的收缴入库,承担预决算管理工作。

科技处

拟订海关科技发展、科技装备保障、实验室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相关科研、技术引进、科技应用项目开发、推广和运行的管理,承担网络及信息系统安全工作。

督察内审处

拟订关区执法监督、执法评估、内控机制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管理审计工作。

人事教育处(党委组织部)

承担机关、系统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海关关衔、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关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承担机关党群工作。

监察室(党委纪检组)

监督促进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关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按权限初步核实有关问题线索或参与审查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本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指导同级党委向隶属海关党委派驻纪检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隶属海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隶属海关单位

合肥海关下设正处级隶属海关单位18个: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海关、庐州海关(下设副处级驻邮局办事处)、芜湖海关、安庆海关、马鞍山市海关、黄山海关、蚌埠海关、铜陵海关、阜阳海关、池州海关、滁州海关、宣城海关、宿州海关、淮北海关、淮南市海关、六安海关、州海关、合肥海关风险防控分局。

参考资料

本关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2022-08-02

合肥海关机构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2022-08-02

本关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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