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1998年成立于辽宁省的机构

更新时间:2024-09-20 21:56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成立于1998年12月12日,负责领导和管理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三省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工作。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行的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指导辖区内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管理辽宁省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3)防范化解辽宁省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4)分析、研究辖区及辽宁省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5)负责管理辽宁省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6)管理辽宁省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

(7)管理辽宁省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

(8)管理辽宁省外汇、外债国际收支业务。

(9)管理辽宁省国库业务、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10)依管理权限负责辖区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

(11)承办总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2)法律事务处;(3)货币信贷管理处;(4)金融稳定处;(5)调查统计处;(6)会计财务处;(7)支付结算处;(8)科技处;(9)货币金银处;(10)国库处;(11)内审处;(12)人事处;(13)金融研究处;(14)征信管理处;(15)反洗钱处;(16)国际收支处;(17)经常项目管理处;(18)资本项目管理处;(19)外汇检查处;(20)事后监督中心;(21)保卫处;(22)离退休干部处;(23)宣传部;(24)工会办公室;(25)团委;(26)纪检监察一处;(27)纪检监察二处;(28)机关党委办公室;(29)后勤服务中心;(30)银行券处理中心;(31)清算中心;(32)守押中心。

驻地

办公地址:沈河区北站路58号

邮政编码:110013

参考资料

机构简介.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2022-08-05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