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 :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

更新时间:2024-09-21 11:51

《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是2004年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中共中央组织部。本书收录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至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共1604人的简历。

编撰历史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创立以来,走过了光辉的历程,创造了卓越的功绩。历史事实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不断与时俱进,领导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辉煌成就,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一个代代延续、在各种风浪的考验中不断走向成熟的中央委员会。这个领导核心,在八十多年的征程中,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科学地总结经验教训,勇于面对和解决党所面临的各种问题,正确地把握前进的方向,把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航船从险滩引向通途,从胜利引向胜利,进入充满希望的二十一世纪。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党和国家的事业中处于统领全局的地位,因而她的每一个成员自然也为人们所关注。为便于广大读者准确了解历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生平简历,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共同编了这部《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中央领导同志对本书的编纂工作高度重视,非常关心。两部(室)的领导同志精心指导,周密安排。有关人员辛勤努力,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撰写和查核工作,历时数年,终于使本书得以完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有关部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本书的编纂工作给予了热情的帮助,谨此一并致谢。

主要内容

这部140万字的辞典,如实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第一届至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1600余人的简历,资料来源可靠,收录内容准确,编纂体例规范。书中辞条主要介绍收录人物的出生年月、民族、籍贯等自然情况和基本任职经历。此书为国内外读者系统了解中国共产党建党80余年来历届中央委员会成员的有关情况提供了翔实的资料。

在辞条正文之外,编者还辑录了“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及领导人员名单”、“中国共产党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及领导人员名单”和“中国共产党中央监察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及领导人员名单”,作为全书的附录。该书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是建国以来出版的第一部正规、权威的历届中共中央委员人物辞典。

编撰说明

本书的编纂工作坚持严肃性和权威性。书中所用资料,主要来源于有关文件、人事档案、新华社报道或原始记录,同时吸收了学术界的研究考证成果。编纂过程中,对人物辞条的字数有大致的要求,但不强求一致。一般情况下,任职经历比较丰富或者资料比较齐备的人物,辞条字数相对多一些;反之,字数相对少一些。个别人物,主要是早期的一些中共中央委员、候补委员,由于资料极为欠缺,只能作概略的介绍。有关编辑体例、规范简要说明如下:

一、本书主要反映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的主要任职经历和民族、籍贯等有关自然情况,对人物一律不做功过性评价,也不反映个人著作、思想理论、科研成果等情况。

二、书中人物条目一般按三个自然段表述。第一自然段依次反映人物的民族、出生时间、籍贯、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毕业院校、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务、军(警)衔、法官(检察官)等级等情况。第二自然段反映人物的主要任职经历。第三自然段反映人物担任中共中央一级职务的名称及届次。

三、书中收录的自党的十三大和七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以来曾任或现任党和国家领导职务(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委、委员,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等)的人物,其辞条内容均采用新华社公开发表过的领导同志简历或者经由本人审阅过的个人简历。

四、书中反映人物任职、去世等情况变化的截止期为2003年3月。2003年3月以后个别人物的重要情况变化,属于中共中央领导机构有关职务变动的,在人物辞条正文中予以补充反映;其他职务变动和情况变化的,则以加页下注释的方式予以补充说明。“附录”中人员名单的截止期为2004年9月。

五、书中反映人物出生时间一般具体到月;籍贯一律写现在的行政区划和地名。

六、对不同时期人物参加工作的表述,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作的,一般写作“×年×月参加革命工作”;建国以后参加工作(或建国以前在国统区、敌占区进入工厂、企业做工)的,均写作“×年×月参加工作”。参加工作的具体时间难以表述或难以确定者(主要涉及建党前后、大革命时期参加革命的少数人物),其“何时参加工作”一项内容略去不表。人物离休、退休的情况,一律不予反映。

七、反映人物文化程度时,凡研究生、大学、中专毕业或肄业者,一般先注明所毕业或肄业的院校及系或专业,然后注明学历情况,如“研究生学历”、“大学学历”、“大专学历”、“中专学历”,或“大学(大专、中专)肄业”,其中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一并注明。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统一称作“大学普通班学历”;取得党校学历的,表述为“××党校研究生学历”或“××党校大学学历”等;毕业或肄业等情况难以确定者,一般写作“大学文化”、“大专文化”等。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则不注明毕业或肄业学校,一律写作“高中”、“初中”或“小学”等;文化程度相当者,一般写作“高中文化”、“初中文化”或“小学文化”等。

八、书中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职务,以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委员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职务,予以反映。但反映全国政协委员职务时,只说明任职届次,不交待任职时间。

九、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议事性协调机构(如“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等)的职务,一般不予反映。

十、反映建国以后中国人民解放军职务时,1953年(即抗美援朝战争结束)之后野战部队的番号以及军事基地等不出现实名,只出现相应的职务名称。

十一、人物任职以外的特殊情况,如对建国后第一次实行军衔制期间以及1988年恢复军衔制以来被授予“八一”、“独立自由”、“解放”等勋章、奖章和“红星”、“独立”、“胜利”等功勋荣誉章的情况予以反映,其他立功受奖、获英模称号等情况不予反映;对参加长征南方三年游击战争等情况,作简要交待;对被开除党籍、撤销重要职务、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予以简要反映。

十二、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在党的六大之前和之后均曾有临时性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存在。本书为加以区别,在反映与此有关的人物任职情况时,参照权威的党史出版物的提法,对六大之前的临时政治局统一称作“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或“中央临时政治局”;对六大之后的临时政治局统一称作“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或“临时中央政治局”。

参考资料

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虹口党建网.20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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